导读:博通集成: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68证券简称:博通集成公告编号:2026-033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且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慧交通与智能驾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公司拟将“智慧交通与智能驾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5,946.65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投入“边缘AI处理器产品及解决方案研发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59.18万元等额置换前期以自有资金支付的“智慧交通与智能驾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相关薪资支出,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3.65万元等额置换前期以自有资金支付的“边缘AI处理器产品及解决方案研发项目”相关薪资支出,合计人民币1,482.83万元。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智慧交通与智能驾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投入“边缘AI处理器产品及解决方案研发项目”;同时,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前期以自有资金支付的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相关薪资支出。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354号”《关于核准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678,384.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63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46,058,293.92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各项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3,076,507.3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1554号验资报告。
(二)2020年
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12号”《关于核准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非公开发行对象发行A股股票共11,711,432.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761,243,08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各项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4,246,764.6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10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本次涉及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诺投资金额 | 调整后投资 | 截至2026年 | 投资进度 |
| 金额 | 6月30日累计投入金额 | ||||
| 1 | 智慧交通与智能驾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64,424.68 | 43,382.55 | 41,981.41 | 96.77% |
| 2 | 边缘AI处理器产品及解决方案研发项目 | - | 29,009.65 | 5,778.36 | 19.92% |
注:上述项目截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投入金额未包含本次拟置换部分。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
“智慧交通与智能驾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系公司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实施期间,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变化及公司技术研发规划,持续推进项目研发及产业化工作。公司围绕智慧交通、智能驾驶相关芯片产品、技术平台及解决方案开展研发投入,相关研发工作和产业化准备工作已按照项目规划逐步推进。
截至2026年
月
日,“智慧交通与智能驾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已完成预定研发建设内容。结合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公司拟将该项目予以结项。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智慧交通与智能驾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截至2026年
月
日,“智慧交通与智能驾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调整后投资金额 | 截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投入金额 | 拟置换金额 | 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
| 智慧交通与智能驾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43,382.55 | 41,981.41 | 1,159.18 | 5,704.69 | 5,946.65 |
注:1、上表中“截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投入金额”不包括本次拟置换金额;本次置换完成后,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将相应增加。
2、“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公司在“智慧交通与智能驾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
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质量和实施效果的前提下,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费用控制和资金管理,合理降低项目实施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同时,公司根据技术研发进展、产品开发节奏、市场需求变化及公司整体研发资源配置情况,对项目投入节奏和具体支出结构进行了合理安排。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形成了部分募集资金节余。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持续研发投入需求,公司拟将“智慧交通与智能驾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5,946.65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投入“边缘AI处理器产品及解决方案研发项目”。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新增募投项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和募集资金使用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研发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人员薪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税金等费用需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统一支付,且相关薪酬费用需根据研发人员工时与在研项目匹配原则分别归集于相关募投项目及其他项目。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上述费用在账户操作、日常管理及费用归集方面存在一定困难。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投项目实施效率,公司按照前述已审议通过的操作安排,先以自有资金支付相
关费用,并根据募投项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单独归集与核算,后续在规定期限内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2026年5月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相关薪资支出合计人民币1,482.83万元,其中“智慧交通与智能驾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1,159.18万元、“边缘AI处理器产品及解决方案研发项目”323.65万元。公司将从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专项核算和规范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六、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智慧交通与智能驾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边缘AI处理器产品及解决方案研发项目”,系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研发投入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作出的审慎安排,有利于优化募集资金资源配置,支持公司重点研发方向,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系基于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人员薪酬等支出支付方式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本次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慧交通与智能驾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投入“边缘AI处理器产品及解决方案研发项目”;同时,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前期以自有资金支付的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相关支出。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且节余募集资金用
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且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