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ST九鼎:九鼎投资2026年上半年度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经营情况简报
证券代码:600053证券简称:*ST九鼎编号:2026-036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KunwuJiudingInvestmentHoldingsCO.,Ltd
2026年上半年度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
经营情况简报
现将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上半年度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供投资者参阅。报告期指2026年4-6月。
一、报告期内基金募集资金情况
| 类型 | 实缴金额(亿元) |
|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的基金新增实缴规模 | - |
| 2026年1-6月公司管理的基金新增实缴规模 | - |
|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在管基金累计实缴规模 | 247.68 |
|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在管基金剩余实缴规模 | 63.82 |
二、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情况
(一)公司管理的基金投资规模情况
| 类型 | 金额(亿元) |
|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的基金新增投资规模 | - |
| 2026年1-6月公司管理的基金新增投资规模 | 0.93 |
|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在管项目剩余投资本金 | 60.56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报告期内在管基金参股项目获得沪深北证券交易所IPO审核通过的情况报告期内,在管基金参股项目中无获得沪深北证券交易所IPO审核通过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公司基金项目退出情况
(一)报告期项目退出的情况
| 类型 | 数量(个) | 投资本金金额(亿元) | 累计收回金额(亿元) |
| 报告期内已经完全退出的项目 | 0 | - | - |
| 2026年1-6月已经完全退出的项目 | 1 | 0.60 | 1.51 |
| 报告期末已上市及新三板挂牌但尚未完全退出的项目 | 11 | 15.55 | ―― |
注:1、上述已经完全退出的项目,系在管基金通过多种退出方式实现完全退出的全部项目,退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上市、新三板挂牌、并购、转让/回购退出等。
2、根据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的特点,报告期末已上市及新三板挂牌但尚未完全退出的项目的累计收回金额难以统计。
3、报告期内公司在管基金收到项目回款合计0.16亿元,2026年1-6月在管基金累计收到项目回款1.68亿元。
(二)报告期内公司已上市项目中已确定退出计划但尚未完全退出的项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已上市项目中无已确定退出计划但尚未完全退出的项目。
四、报告期内公司收入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确认管理费、管理报酬的情况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年第二季度(4-6月) | 2026年1-6月 |
| 基金管理费收入 | 12.16 | 32.30 |
| 管理报酬收入 | 118.74 | 562.81 |
| 合计 | 130.90 | 595.11 |
风险提示:由于存在不确定性因素,定期经营情况简报披露的管理费及管理报酬收入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故定期经营情况简报披露的收入数据仅供参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报告期内按管理报酬收入排名前五大基金的管理报酬收入情况及依据
单位:万元
| 序号 | 基金名称 | 管理报酬收入情况 | 管理报酬收取方式 | |||
| 第二季度数据(4-6月) | 2026年累计数(1-6月) | 是否存在回拨机制 | 是否存在最低回报 | 条款概述 | ||
| 1 | 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乐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18.74 | 118.74 | 是 | 是 | 分配原则:(1)归还全体合伙人在该投资组合公司的实际出资,直至各合伙人均收回其在该投资组合公司的实际出资额为止。(2)以上分配后如有余额,则向全体合伙人分配优先回报,直至达到各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额的50%;(3)以上分配后如有余额,则向管理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分配业绩报酬,直至分配金额达到(2)中向一般有限合伙人分配的优先回报额的25%;(4)以上分配后如有余额,则该余额中基于一般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对应部分的80%向一般有限合伙人分配,20%向管理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分配;该余额中基于普通合伙人及特殊有限合伙人出资比例对应部分100%向普通合伙人及特殊有限合伙人分配。回拨机制:如合伙企业终止时,一般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未能全部收回或实缴出资额虽已收回但未达到(2)约定的优先回报收益率时,则管理人应将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已获得的业绩报酬回拨,以使得前者的实缴出资额整体收益率达到约定的优先回报收益率,但管理人应返还的总额不应超过其已获得的业绩报酬扣除应纳税额后的余额;如合伙企业终止时,管理人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已获得的业绩报酬高于一般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所对应全部净收益的20%,则管理人应将其业绩报酬回拨,直到其获得的业绩报酬满足前述条件为止,但管理人应返还的总额不应超过其已获得的业绩报酬扣除应纳税额后的余额。 |
| 2 | ――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
| 序号 | 基金名称 | 管理报酬收入情况 | 管理报酬收取方式 | |||
| 第二季度数据(4-6月) | 2026年累计数(1-6月) | 是否存在回拨机制 | 是否存在最低回报 | 条款概述 | ||
| 5 | ―― | ―― | ―― | ―― | ―― | ―― |
| 合计 | 118.74 | 118.74 | ||||
注: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本报告披露的经营指标及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仅供参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