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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丰乐: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国投丰乐: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国投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7 月14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7 月1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7 月14 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7 月1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合肥市长江西路6500 号国投丰乐大楼 18 楼五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杜黎龙先生。

6、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授 权委托代表共26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1,914,34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04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 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56,744,9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520%。

控股股东国投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参加了本次会议,作为关联股东 对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回避表决,其持有的307,007,490 股不计入本次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169,43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24%。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65 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5,174,4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34%。

5、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 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 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国投(张掖)金种科技有限公司60%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60,364,1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7.4962%;反对1,440,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73%;弃权10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24,1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404%;反对1,440,94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473%;弃权 10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23%。

该议案关联股东国投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国投财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60,337,5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7.4532%;反对1,087,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65%;弃权48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97,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267%;反对1,087,52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172%;弃权 48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61%。

该议案关联股东国投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韩亚萍律师、肖婉婷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议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 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 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会会议决议;

2、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国投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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