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海安集团: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降低汇率及利率波动、原材料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 营的不利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海安橡胶集 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及商品期货套期保 值业务。
2、交易品种及交易场所:(1)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拟开展的外汇衍 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涉及的相关币种。套期保值业务 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期权、互换、期货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 包括利率、汇率或上述资产的组合。交易场所为具有合法资质、经营稳健且资信 良好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2)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 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原材料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等相关的商品期货合约,只限于 在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交易,不得进行场外交易。
3、交易金额:(1)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 上限为人民币5,000 万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上限为人民币 25,000 万元。(2)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 人民币5,000 万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上限为人民币15,000 万元。
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审批期限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4、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 年7 月14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 生品套期保值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 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遵 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从事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的交易,但仍会 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1、投资目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大量的外币业 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海外投资引起的资本性收支、外币融资风险敞 口、海外外币净资产风险敞口等)。近年来,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 汇率和利率震荡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公司需进行合理有效的 风险管理才能确保实际业务的稳健发展。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是以日 常经营需要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前提,目的是减少汇率利率大幅度变动导致的 财务风险。
2、交易金额: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人民币5,000 万元,且任 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上限为人民币25,000 万元。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 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 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3、交易方式: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 营所涉及的相关币种。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期权、互换、期货等产 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利率、汇率或上述资产的组合。交易场 所为具有合法资质、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4、交易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投资目的: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生产全钢巨胎,大宗原料天然橡胶、合成 橡胶等是公司经营相关的主要原材料,其价格波动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 响。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 效控制市场风险,规避原材料价格大幅度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升 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2、交易金额: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人民币5,000 万元,且任 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上限为人民币15,000 万元。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 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 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3、交易方式: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原材料天然橡胶、合成橡 胶等相关的商品期货合约,只限于在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交易,不得进 行场外交易。
4、交易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 年7 月14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及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及商品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
(一)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风险中性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 性的交易操作,但是进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当汇率行情波动幅度较大时,会造成金融衍生工具较大 的公允价值波动;若汇率走势偏离公司锁定的价格波动,存在造成汇兑损失增加 的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 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开展的衍生品业务均为通过金融机构操作的场外交易,以 公司进出口收付汇业务及本外币资产负债为基础背景,但存在因各种原因平仓斩 仓损失而需向银行支付价差的风险。
4、其他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套 期保值业务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 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锁定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不做投机和套利交易, 期货套期保值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生产需采购的数量,期货持仓量应不超 过需要保值的数量,但期货市场仍会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 金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4、客户违约风险:期货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合同的约定, 取消产品订单,造成公司损失。
5、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到与期货公司的联络,内部 系统的稳定与期货交易的匹配等,存在因系统崩溃、程序错误、信息风险、通信 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
6、内控及操作风险:在套期保值业务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决策人员、 操作人员不熟悉交易规则,或未按照管理规定,违规操作,从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的风险。
7、法规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 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四、风控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1、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代办集团成员企业管理金融衍生品业务,加强对汇 率及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严格按照《外汇衍生品套期 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保证有效执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 失。
2、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针对公司的金融衍 生品业务交易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流程、责任部门、信息隔离措施、 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及档案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交易对手管理:从事金融衍生业务时,慎重选择与实力较好的境内外大 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 律风险。
4、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5、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严格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 间,尽量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导致的延期交割风险。
6、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浮亏时要根据制度规定积极应对,妥善 处理。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公司开展商 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 明确的规定,各项措施切实有效且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 要求。
2、公司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 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商 品期货品种。
3、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开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不 会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公司将充分考虑期货合约价 格波动幅度,严格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对保证金的投入比例进行监督和控制,持仓过程中持续关注期货账户风险程度, 做好追加保证金准备,并留存一定比例的风险备用金用于保证当期套期保值过程
中出现亏损时及时补充保证金,避免因期货账户中资金无法满足和维持套期保值 头寸时被强制平仓;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及时平仓规避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与 岗位牵制机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 素质。
5、公司将建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及不定期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 监督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 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五、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 的核算与会计处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及商品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针对相关业务制定了合理的内控制度以及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 制,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 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及商品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开展外汇衍生 品套期保值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