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迈普医学: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或“《公 司2023 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19.80 元/股调整至19.10 元/ 股;
2、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 年激励 计划”或“《公司2024 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22.20 元/股调 整至21.50 元/股。
公司于2026 年7 月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2023 年激励计划及2024 年激励计划有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3 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 年7 月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3 年激 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等发表了明确意见。
(二)2023 年8 月1 日至2023 年8 月10 日,公司对拟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以内部张贴的方式进行了公示公告。截至公 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2023 年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提出的异议或意见。2023 年8 月11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 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33)。
(三)2023 年8 月17 日,公司召开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迈普再 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2023 年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 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2023 年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 个月 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3 年8 月17 日披露了公 司《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5)。
(四)2023 年8 月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2023 年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4 年6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将2023 年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20.80 元/股调整为20.40 元/股,同意确定 2024年6月27日为预留授予日,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40 万股,预留授予价格为20.40 元/股。剩余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0.60 万股作废。
(六)2024 年9 月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 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 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七)2024 年10 月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4)。
(八)2025 年7 月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2023 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
(九)2025 年7 月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暂缓归属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十)2025 年8 月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2023 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十一)2025 年10 月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77)。
(十二)2026 年7 月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2023 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 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4 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7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以内部张贴的方式进行了公示公告。截至公示期满,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2024年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 的异议或意见。2024年7月10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4年7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 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2024年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在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4年7月16日披露了公司《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激 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议案已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同意确定 以2024年7月16日为首次授予日,向28名激励对象授予46.10万股限制 性股票。
(五)2025 年7 月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确认将2024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22.80 元/股调整为22.20 元/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 年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 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确定以 2025 年7 月7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5 名激励对象授予11.50 万股限 制性股票。
(六)2025 年8 月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2024 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七)2025 年10 月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82)。
(八)2026 年7 月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 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 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一)调整事由
2026 年5 月22 日,公司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 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7.00 元
(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下一年度。截至本方案公告之日,以公司总股本67,049,620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241,783 股回购股份后的66,807,837 股股份 为基数,预计本次利润分配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 46,765,485.9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5 月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6 月1 日。截至目前公司2025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2023 年激励计划》《公司2024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在2023 年激励计划、2024 年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 根据2023 年激励计划、2024 年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 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3 年激励计划》《公司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派息的调整方法为:P= (P=P_{0}-V)
其中: (P_{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 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的2023 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 (P=19.80 元 / 股 -0.70 元 / 股 =19.10 元 / 股) 。调整后的2024年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为:! (P=22.20 元 / 股 -0.70 元 / 股 =21.50 元 / 股。)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2023 年激励计划、2024 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 《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激励计划》以及《公司2024 年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 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鉴于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 年 激励计划》以及《公司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东会 的授权,公司决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予以相应调整,2023 年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9.80 元/股调整为19.10 元/股。2024 年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由22.20 元/股调整为21.50 元/股。上述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2023 年激励计划: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已取得了 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公司 2023 年激励计划》以及《公司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 调整的原因和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公司2023 年激励计划》以及《公司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 就本次调整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4 年激励计划: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已取得了 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公司 2023 年激励计划》以及《公司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 调整的原因和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公司2023 年激励计划》以及《公司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 就本次调整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价格事项的法律意 见书。
4、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价格事项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