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吉宏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2026 年7 月14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经全体董事同意 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的时间要求,并于2026 年7 月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庄浩女士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 名,实到 董事9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根据一般性授权制定H 股发行方案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通过《关于增发公司H 股股 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以下简称“一般性授权”),新增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就本次发行,董事会拟在前述一般性授权范围 内发行不超过13,582,000 股H 股,因此,本次发行无须股东会另行批准,实际发 行的H 股股份数量由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董事会授权与配售代理根据市场 情况及公司资金需求而确定。
(一)发行方案具体内容
1、发行股票种类:发行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境外上市股份,即H 股。
2、发行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1 元。
3、发行数量:最多13,582,000 股H 股,实际发行的H 股股份数量由董事长 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董事会授权与配售代理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资金需求而确定,
但不超过一般性授权发行股份总数。
4、发行价格:发行定价将由公司与配售代理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利益 的前提下,遵照相关法律及监管规定,参照公司H 股股价走势、市场估值水平、 投资人意愿等因素进行市场化询价,并由董事会或董事长最终确定。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符合香港联交所规定的独立于公司及公司关联方 的合格投资者(法律限制者除外)均可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发行的H 股股份。
6、发行方式:H 股发行/配售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一般性授权 向合格投资者新发行H 股股份,由公司与配售代理根据市场情况及《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进行发行及完成(包括一次或多次发行)。
7、发行所得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用途:推进公司跨境社交电商业务的 全球扩张及发展、优化现有供应链网络及扩展公司纸制快速消费品包装业务的范 围、公司及附属公司的营运资金及一般企业用途。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届时会根据 最终的发行规模进行相应调整。
8、上市地点:公司发行的H 股新股将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二)授权事项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庄浩女士(庄浩女士亦可转授权其他人士)全权处理 及酌情决定发行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就发行事宜向境内外有关监管部门、机构、交易所办理审批、登记、备 案、核准、同意等手续,并申请将发行的H 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及交易。
2、委任法律顾问、整体协调人、资本市场中介、配售代理、结算代理等中 介机构,以推进发行及协商确定其委聘条件。
3、必要且适当地起草、修改、审议批准并签署与发行有关的协议(包括但 不限于配售协议及其修订与补充)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备案文件、发行H 股的正式上市申请 (C1 表格)、公告(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公告及交易完成公告)、翌日披露报表、 相关披露豁免、发行指示及其它相关文件),并批准对有关协议、文件的签署、 执行、修改和补充。
4、根据境内外有关政府机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包括但不限于中 国证监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香港 联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香港公司注册处等)的意见并结合市 场环境对发行方案及相关议案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并组织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 于:确定具体的H 股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包括币种、价格区间和最终定价)、 发行时间、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其他与H 股配售方案实施 有关的事项。
5、批准就发行事宜向获配售的申请人分配及发行H 股股份,发行及送达发 行事宜涉及之新H 股之股票证书。
6、安排公司在银行开立账户的事宜。
7、授权及指示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即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将该批新增H 股股东或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若适宜)的姓名及有 关具体资料,记入公司的股东名册中并整理股东名册,即与配售表格内注明的股 票交付日相同的日期,作为该等股份的持有人,并把相关发行股份按发行对象的 要求(若适宜)发行予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并存放于由香港中央结 算有限公司营运的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内。
8、履行及(无论是否需要使用公司的公章)签署就本次会议所讨论及批准 的事宜而言所需、适当、可取或有关的一切行为、事宜、契据、文件及其它事宜, 并可把本项所述权力授予公司任何一位董事或公司秘书,代表公司处理和执行与 本次会议所通过的决议有关的,一切必要或可取的行为及事项。
9、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适当所需的修 改,以反映由于发行证券而致发行人股本结构的变动。
10、发行完成后,签署相关文件并授权具体经办人员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 请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章程的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及采取其他所需的行动。
11、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办理与发行相关的事务。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根据一般性授权制定 H 股发行方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7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