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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测电子: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导读:精测电子: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可 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标的公司”)41.17%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 号――上 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 的保密制度,现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备案制度》等内部规定,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 有效的保密制度。

二、公司在与各方进行初步磋商时,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尽可能 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 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6 年7 月9 日开市起 停牌。

三、公司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多 次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 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或操纵证券市 场等违法行为。

四、公司与本次交易拟聘请的各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要求各中介 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保密义务,并对中介机构人员参与本次交易的情况 进行了登记备案。

五、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 号――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 制作重大事项交易进程备忘录,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董事长与董事会

秘书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进行确认,并保证档案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在本次交易中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 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规范地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 密义务。

特此说明。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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