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新中港: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8号)文件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公开发行了3,691,35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36,913.5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89号文同意,公司36,913.5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5月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新港转债”,债券代码“111013”。“新港转债”转股期间为:2023年9月14日至2029年3月7日。
因公司股票自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21日连续15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新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根据《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新港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新港转债”的议案》,并于2026年6月2日,“新港转债”提前赎回并摘牌。
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6月1日,因公司可转债转股新增股本42,282,913股,公司股份总数由400,563,398股变更为442,846,311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0,056.3398万元变更为44,284.6311万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相关情况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对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56.3398万元。 |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284.6311万元。 |
|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40,056.3398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0,056.3398万股。 |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44,284.6311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4,284.6311万股。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项。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