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苏奥传感: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2、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30日通过在公司内部张贴形式公示了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截至2022年10月30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 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年11月4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监事会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11月9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2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确定2022年12月9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8名激励对象授予1,285.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授予条件已经达成,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11月0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
6、2024年9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7、2025年5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 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 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8、2026年7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同意调整首次授予价格和预留授予价格。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况
本次调整前,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首次及预留)为2.95 元/股。
(一)调整事由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796,548,9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0.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2024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日之前,公司完成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份归属登记手续,相关股份已于2025年5 月22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796,548,907股增加至800,646,907股。根据分配总 额不变的原则,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为0.596928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6月6日实施完毕。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800,646,9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0.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已 于2026年7月1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自草案公告日至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_{0}-V]
其中: (P_{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 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1。
(二)调整结果
调整后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P=P_{0}-V=2.95-0.0596928-0.06=2.83 元/股(仅体现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
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 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对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同意对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 整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2.83 元/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授予价格的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第二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