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泰诺麦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扫描二维码查阅公告全文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诺麦博”、“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6)1307号文同意注册。《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网站(中国证券网:http://www.cnstock.com;中证网:http://www.cs.com.cn;证券时报网:
http://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http://www.zqrb.cn;经济参考网:
http://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https://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https://cn.chinadaily.com.cn)披露,并置备于发行人、上交所、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
|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 发行股数 |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6,908.1928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5.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 |
| 本次发行价格 | 14.46元/股 |
|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通过华泰泰诺麦博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华泰泰诺麦博家园2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公开发行的战略配售。 华泰泰诺麦博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数量为275.1037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3.98%,获配金额39,779,995.02元。华泰泰诺麦博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华泰泰诺麦博家园2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 |
| 配售数量为78.1466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1.13%,获配金额11,299,998.36元。华泰泰诺麦博家园2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
|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参与战略配售数量为276.6251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4.00%,获配金额为39,999,989.46元。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
| 是否有其他战略配售安排 | 否 |
| 发行前每股收益 | -1.60元(按2025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 发行后每股收益 | -1.36元(按2025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 发行市盈率 | 不适用 |
| 发行市净率 | 6.72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 0.26元(按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2.15元(按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 发行方式 |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 发行对象 | 符合资格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询价对象以及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并开通科创板交易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科创板市场投资者,但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禁止参与者除外 |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 募集资金总额 | 99,892.47万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88,773.84万元 |
| 发行费用 | 本次发行费用合计11,118.63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1、保荐及承销费:保荐费为468.00万元,承销费为7,992.47万元,保荐承销费参考沪深交易所同等融资规模项目保荐承销费率平均水平,结合服务的工作量等因素,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按照项目进度分节点支付; 2、审计及验资费用:1,035.29万元,依据服务的工作内容、所提供服务的人员工时及参与提供服务的各级别人员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等因素协商确定,按照项目进度分节点支付; 3、律师费用:960.00万元,参考市场律师费率平均水平,根据所提供服务的工作量及参与人员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等因素协商确定,按照项目进度分节点支付;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78.77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84.09万元。 |
| 注:(1)以上各项费用均为包含不可抵扣的增值税金额,不含可抵扣的增值税金额。由于公司于2025年3-12月的收入选择按简易办法依照 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因此该期间发生的相关发行费用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可抵扣;(2)相较于招股意向书,根据发行情况将印花税纳入了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 | |||
|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 |||
| 发行人 | 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 联系人 | 董事会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756-7795986 |
| 保荐人(主承销商)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联系人 | 股票资本市场部 | 联系电话 | 021-38966581、 021-38966908 |
发行人: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7月16日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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