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科源制药: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1281证券简称:科源制药公告编号:2026-057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股东济南安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问泽鸿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源制药”)股东济南安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济南安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9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12,945股,占公司总股本0.57%(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交易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公司股东问泽鸿持有公司股份4,33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24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3.00%。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82,900股,即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交易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65,800股,即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交易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济南安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减持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股东问泽鸿出具的《关于
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科源制药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济南安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90,000 | 0.91% |
| 问泽鸿 | 4,331,600 | 4.00% |
二、减持计划内容
1、济南安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因自身经营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数量和比例: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本次拟减持数量不超过(股) | 本次拟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 济南安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集中竞价 | 612,945 | 0.57% |
(4)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5)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问泽鸿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数量和比例: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本次拟减持数量不超过(股) | 本次拟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 问泽鸿 | 集中竞价 | 1,082,900 | 1.00% |
| 大宗交易 | 2,165,800 | 2.00% |
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8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6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
(4)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采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交易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减持股东相关承诺
、公司股东济南安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作出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个月内,本公司/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本公司/本企业如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公司股份的,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公司/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在应付本公司/本企业现金分红时,扣留与本公司/本企业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若扣留的现金分红不足以弥补违规减持所得的,公司可以变卖本公司/本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其余可出售股份,并以出售所得补足差额。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关于股份锁定另有规定的,则本公司/本企业承诺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
)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减持股份的条件:本单位承诺:将按照科源制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本单位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科源制药股份。在限售条件解除后,本单位可依法做出减持股份的决定。减持股份的方式:本单位减持所持有的科源制药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减持股份的数量:本单位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股份总量不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单位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本单位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减持股份的价格:本单位减持所持有的科源制药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单位在科源制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所持有的科源制药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科源制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的发行价。本单位在科源制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所持有的科源制药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届时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
减持股份的期限:若本单位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减持,将配合科源制药在本单位减持前提前至少15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若本单位拟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减持,将配合科源制药在本单位减持前提前至少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按该等减持计划减持股份的期限为该等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济南安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
为。
2、公司股东问泽鸿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作出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人作为持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12个月内的新增股东,就所持公司股份锁定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自本人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注:问泽鸿于2020年7月取得公司股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已满36个月。)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公司股份的,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在应付本人现金分红时,扣留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若扣留的现金分红不足以弥补违规减持所得的,公司可以变卖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其余可出售股份,并以出售所得补足差额。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关于股份锁定另有规定的,则本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减持股份的条件: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可依法做出减持公司股份的决定。
减持股份的方式: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减持股份的数量: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股份总量不超过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本公司/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本人/本公司/本企业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减持股份的价格: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届时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
减持股份的期限:若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减持,将配合公司在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减持前提前至少15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若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拟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减持,将配合公司在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减持前提前至少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按该等减持计划减持股份的期限为该等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约束措施: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在6个月内不得减持。若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则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未将减持
公司股票所得收益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在应付本人/本公司/本企业现金分红时扣留与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应上交公司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若扣留的现金分红不足以弥补减持所得的,公司可以变卖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所持有的其余可出售股份,并以出售所得补足差额。如果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其他事项: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拟减持股份时出现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规定不得减持情形的,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遵守该规定,不得进行相关减持。
截至本公告日,问泽鸿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2、上述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济南安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减持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2、股东问泽鸿《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