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壹石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33证券简称:壹石通公告编号:2026-035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原房屋建筑物及设施主要为工厂和仓储物流等经营性用房,相关房屋建筑物及设施折旧年限为10-20年。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壹石通材料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石通研究院”)新建的“壹石通运营中心项目”(以下简称“运营中心大楼”)在建筑及施工标准等方面均明显优于原经营性用房,为使此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其实际使用情况和经济耐用年限相适应,更为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信息,公司拟自2026年7月1日开始,将此类房屋建筑物及设施折旧年限调整确定为10-40年。
●公司原房屋建筑物及设施折旧年限保持不变,此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不会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固定资产》相关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以谨慎性原则为前提,并结合公司及子公司新建设房屋建筑物及设施的实际可使用状况,参考行业惯例,对相应类别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梳理。公司及子公司原房屋建筑物及设施主要为工厂和仓储物流等经营性用房,相关房屋建筑物及设施折旧年限为10-20年。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壹石通研究院新建的运营中心大楼在建筑及施工标准等方面均明显优于原经营性用房,原按经营性用房确定的折旧年限已不能合理反映运营中心大楼的实际使用情况,为使此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其实际使用情况和经济耐用年限相适应,更为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信息,公司拟将此类房屋建筑物及设施折旧年限调整确定为10-
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类别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建筑物及设施 | 年限平均法 | 10-20 | 5.00 | 4.75-9.50 |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建筑物及设施 | 年限平均法 | 10-40 | 5.00 | 2.38-9.50 |
(四)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新建房屋建筑物及设施折旧年限暨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拟自2026年7月1日开始,将此类房屋建筑物及设施折旧年限由10-20年调整确定为10-40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在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前,公司已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事项。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不会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相关房屋建筑物及设施按新折旧年限,预计2026年
7-12月产生折旧费用约313.18万元,2027年及以后期间每年预计产生折旧费用约
626.35万元,具体准确的折旧费用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财务数据为准。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