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壹石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壹石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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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 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二期 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制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审议本员 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壹石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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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持有人条件,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本员工 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亦不存在公司以摊派、强行 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5、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 原则。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方式充 分征求了员工意见,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充分激发管理层 与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升团队凝聚力与核心竞争力, 实现公司和员工的价值共创、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促进公司稳定、 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 股计划,并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7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