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三环集团: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 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6 年7 月15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第十二届 董事会将由8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 名,独立董事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6 年7 月15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张万镇先生、李钢先生、马艳红先生、邱基华先生为第十二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蒋利军先生、苏彦奇先生、黄斯颖女士为第十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公司第十 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前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计投票制分别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公司第十 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 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仍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 性文件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履行董事职务。
特此公告。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16 日
附件:
相关人员简历
1、张万镇先生,1949 年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 学历,高级政工师,经济师。1992 年至2021 年,任本公司董事长。曾被电子工 业部评为“劳动模范”,被全国总工会授予“优秀经营管理者”和“五一”劳动 奖章、“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等称号。现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张万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3,592,000 股,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和 公司控股股东潮州市三江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
2.3 条所列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 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李钢先生,1983 年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本公司MLCC 事业部总经理、PKG 事业部总经理、企业管理部总监、公司副 总经理、财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2017 年5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18 年 2 月至2021 年2 月,任本公司总经理。2021 年2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现 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李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3,5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列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马艳红先生,1983 年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曾任本公司MLCC 事业部副总经理;2013 年至2023 年,任MLCC 事业 部总经理;2015 年12 月至2023 年6 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23 年6 月至今,
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马艳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3,5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列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邱基华先生,1976 年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曾任本公司PKG 事业部副总经理、研究院副院长;2011 年至今,任本公司 副总经理;2013 年至今,任本公司研究院院长。2018 年5 月至2025 年12 月, 任本公司董事。2025 年12 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现任本公司职工代 表董事、副总经理、研究院院长。
截至目前,邱基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6,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列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蒋利军先生,1964 年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 究生学历,教授级高工。曾任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能源中心副主任、能源所所 长,有研科技集团有研工程技术研究院能源材料与技术研究所所长。2019 年11 月至今,任中国有研科技集团首席专家,国家有色金属新能源材料与制品工程技 术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氢能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全 国氢能技术标准化委员会副主任委员,IEA Hydrogen TCP 执委会中国代表。20 22 年3 月至今,任有研(广东)新材料技术研究院总工程师。2023 年6 月至今, 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蒋利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
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列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 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苏彦奇先生,1969 年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具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和注册税务师资格。1998 年至今从事审计工 作。曾任潮州盛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业务一部副经理、业务二部经理、副主 任会计师。2023 年6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苏彦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 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列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 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黄斯颖女士,1978 年10 月出生,香港大学工商管理学士,中欧国际商 学院工商管理硕士,香港注册会计师公会资深执业会计师。历任普华永道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师及审计经理、橙天娱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曾在浙江大 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橙天嘉禾娱乐(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现任杭州盈德气体有限公司首席财 务官,并在瑞慈医疗服务控股有限公司、巨子生物控股有限公司、瑞浦兰钧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独立董事。自公司发行H 股并上市之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 事。
截至目前,黄斯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 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列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 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