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金河生物: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88证券简称:金河生物公告编号:2026-064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了本公司于2021年7月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5,132,74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9,999,997.9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756,396.6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02,243,601.33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7月5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XYZH/2021XAAA50306号《验资报告》。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截至2026年3月31日《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得到严格执行,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项目支出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2021年7月30日,公司、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经办行为兴业银行呼和浩特海拉尔中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经办行为交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经办行为民生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经办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东达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并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金河佑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佑本”)和杭州佑本动物疫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佑本”)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增资等相关事项。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2021年9月2日,公司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金河佑本和杭州佑本与保荐机构东方投行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由于公司在兴业银行呼和浩特海拉尔中路支行、交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已全部转至金河佑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佑本”)和杭州佑本动物疫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佑本”)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东达支行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上述三个募集资金账户不再使用,公司已于2021年11月5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5年9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用于存储及管理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子公司金河佑本、保荐机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开通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471901636110000)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户账户。
2026年1月,由于公司保荐机构已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平安证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金河佑本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平安证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6年2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能源系统和发酵系统优化提升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金河动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物药业”)作为“3,500吨/年粉剂、颗粒剂自动化密闭生产线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全资子公司动物药业、保荐机构平安证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同时,由于募集资金用途已变更,原实施主体金河佑本下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随即注销,注销后,公司、控股子公司金河佑本与监管银行、保荐机构共同签署的《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6年3月31日监管协议职责履行情况良好。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于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余额 | 备注 |
|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民生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 633142845 | 86,154,200.00 | 已注销 | |
|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东达支行 | 15050170669300003383 | 228,874,697.99 | 已注销 | |
|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 151000179013000146076 | 118,480,300.00 | 已注销 | |
|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呼和浩特海拉尔中路支行 | 592140100100073552 | 370,166,800.00 | 已注销 | |
| 金河佑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 471901636110333 | 已注销 | ||
|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 15000122288811 | 69,017,435.01 | ||
| 内蒙古金河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 15000128588866 | 23,480,660.88 | ||
| 合计 | ― | 803,675,997.99 | 92,498,095.89 |
注: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819,999,997.9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756,396.6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02,243,601.33元。初始存放金额803,675,997.99元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802,243,601.33元差异1,432,396.66元,系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用于支付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3.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01,792,240.19元,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1,204,216.63元,已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9,157,481.88元,剩余金额92,498,095.89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项目 | 金额 |
| 募集资金总额 | 819,999,997.95 |
| 减:相关发行费用 | 17,756,396.62 |
| 项目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802,243,601.33 |
|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 701,792,240.19 |
| 加:账户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 1,204,216.63 |
| 减:已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9,157,481.88 |
| 截至2026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92,498,095.89 |
| 其中:活期存款 | 92,498,095.89 |
| 理财产品 |
注:已完结项目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分别为:新版GMP符合性技改项目4,035,597.63元,动力系统节能升级技改项目2,794,205.33元,生产工艺系统降耗增效改造项目2,327,678.92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80,224.36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70,179.25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9,255.54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1.54% | 2026年1-3月: | 77.74 | |||||||||
| - | 2025年: | 4,671.44 | ||||||||||
| - | 2024年: | 4,186.76 | ||||||||||
| - | 2023年: | 5,876.55 | ||||||||||
| - | 2023年以前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 | 55,366.76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 1 | 动物疫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 动物疫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 37,016.68 | 27,820.33 | 27,820.33 | 37,016.68 | 27,820.33 | 27,820.33 | 2027-12 | |||
| 2 | 能源系统和发酵系统优化提升项目 | 6,907.53 | 5.94 | 6,907.53 | 5.94 | -6,901.59 | 2027-1 | |||||
| 3 | 3,500吨/年粉剂、颗粒剂自动化密闭生产线项目 | 2,348.01 | 2,348.01 | -2,348.01 | 2026-12 | |||||||
| 4 | 新版GMP符合性技改项目 | 新版GMP符合性技改项目 | 11,848.03 | 11,848.03 | 11,468.10 | 11,848.03 | 11,848.03 | 11,468.10 | -379.93 | 2022-5-18 | ||
| 5 | 生产工艺系统降耗增效改造项目 | 生产工艺系统降耗增效改造项目 | 5,561.13 | 5,561.13 | 5,355.67 | 5,561.13 | 5,561.13 | 5,355.67 | -205.46 | 2025-12-25 |
| 6 | 动力系统节能升级技改项目 | 动力系统节能升级技改项目 | 3,054.29 | 3,054.29 | 2,774.87 | 3,054.29 | 3,054.29 | 2,774.87 | -279.42 | 2024-12-30 |
| 7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22,744.23 | 22,744.23 | 22,754.34 | 22,744.23 | 22,744.23 | 22,754.34 | 10.11 | 不适用 |
| 合计 | 80,224.36 | 80,283.55 | 70,179.25 | 80,224.36 | 80,283.55 | 70,179.25 | -10,104.30 | - | ||
注1:表中“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70,179.25万元,与前述“3.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中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701,792,240.19元折算70,179.22万元后差异0.03万元系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折算万元小数尾差。注2:表中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包含了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系实际转至因变更用途项目对应的金河生物及子公司动物药业募集资金专户的金额。
1.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差异能源系统和发酵系统优化提升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为6,907.53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为5.94万元,承诺金额与实际投资金额存在差异,系该项目实际处于建设中,项目预计建设期为12个月,需根据生产计划和更换计划分批、分区域进行。
3,500吨/年粉剂、颗粒剂自动化密闭生产线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为2,348.01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为0.00万元,承诺金额与实际投资金额存在差异,系该项目实际处于建设中,项目预计建设期为11个月。新版GMP符合性技改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为11,848.03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为11,468.10万元,承诺金额与实际投资金额存在差异,主要系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专款专用、合理、节约及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生产工艺系统降耗增效改造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为5,561.13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为5,355.67万元,承诺金额与实际投资金额存在差异,主要由于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为:该项目部分供应商尾款及质保金的支付周期相对较长,尚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相关款项截至目前尚未实际支付。公司基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考虑,将上述暂未支付的款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待后续达到合同约定的支付节点后,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予以支付。
动力系统节能升级技改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为3,054.29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为2,774.87万元,承诺金额与实际投资金额存在差异,主要系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专款专用、合理、节约及有效的原则,合理地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中的补充流动资金与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差异10.11万元系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及手续费。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
合成肽疫苗生产线虽已建设完成,但计划生产的疫苗产品目前仍处于相关审批中;另外,由于疫苗研发过程中涉及的技术及审批因素复杂,研发投入进程不及预期。因此本项目仍未整体完成,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未实现预计效益。
鉴于“动物疫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中计划生产的疫苗产品目前仍处于相关审批中,且研发过程中涉及的技术及审批因素复杂,项目推进进度未达预期,后续投入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投入“能源系统和发酵系统优化提升项目”和“3,500吨/年粉剂、颗粒剂自动化密闭生产线项目”。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已经2026年1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6年2月27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过保荐机构同意。2026年1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
公告》,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截至2026年3月31日,实际转至本公司及子公司动物药业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的金额为92,555,439.15元。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在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1年7月5日,公司已累计投入资金15,119.08万元。2021年9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5,119.08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专项审核报告》(XYZH/2021XAAA50337),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无异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5,119.08万元。前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和支付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他用途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归还前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1,000万元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不超过15,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归还前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5,500万元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4年9月1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2,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保证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5年3月20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3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5年9月18日,公司已将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7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资金的使用期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期限。
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6年1月13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资金的使用期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期限。
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5.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新版GMP符合性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动力系统节能升级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生产工艺系统降耗增效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未使用金额92,498,095.89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比例11.53%,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情况继续合理规范使用剩余募集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2026年1-3月 | ||||
| 1 | 动物疫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 不适用 | 21.7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2 | 能源系统和发酵系统优化提升项目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 3 | 3,500吨/年粉剂、颗粒剂自动化密闭生产线项目 | 不适用 | 25.0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4 | 新版GMP符合性技改项目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 5 | 生产工艺系统降耗增效改造项目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 6 | 动力系统节能升级技改项目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 7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注:动物疫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承诺效益为项目整体完成后的预计内部收益率(税后)21.71%,由于项目整体尚未完成,故不适用于产能利用率及效益计算;3,500吨/年粉剂、颗粒剂自动化密闭生产线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25.03%,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约为5.85年,该项目尚处于建设中,不适用于产能利用率及效益计算。除上述之外的其余投资项目均不单独核算收入及利润,不涉及产能利用率及承诺效益。
四、认购股份资产的运行情况不适用。
五、其他无。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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