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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导读:金河生物: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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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1-2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1

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XYZH/2026XAAA5B0327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后附的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生物公司)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相关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金河生物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

我们的责任是对金河生物公司上述期间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责任方有关人员和对有关数据实施分析,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保证。

我们认为,上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金河生物公司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XYZH/2026XAAA5B0327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说明(续)

本鉴证报告仅供金河生物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应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霍华甫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雷雷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雷雷中国北京

中国北京二○二六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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