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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1)

导读:金河生物: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1)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 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15 日召开 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公司本次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进行了修订。

根据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并经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延期),本次 修订预案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预案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771,634,398 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兽药生产;兽药经营;药品进出口;饲料添加剂生产; 饲料生产;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饲 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货物进出口;草种植;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769,504,398 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兽药生产;兽药经营;药品进出口;饲料添加剂生产; 饲料生产;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货物进出口;草种植;信息技术咨 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 名(含35 名)的特定对象。范围为符合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 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 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根据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嘉致富臻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青岛城投金控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张家港金创优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 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吉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兴证全球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田阳、光大富尊投资有限公司、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国海甄选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广西国海甄选叁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 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42 元/股。

四、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 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对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

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67,873,303 股,未超过 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 净资产20%。

本次发行的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序 号 认购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099,547 79,999,997.74

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859,728 47,999,997.76

3 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嘉致富 9,049,773 39,999,996.66

4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青岛城 投金控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7,692,312 34,000,019.04

5 张家港金创优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787,330 29,999,998.60

6 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吉祥一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393,665 14,999,999.30

7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41,176 12,999,997.92

8 田阳 2,262,443 9,999,998.06

9 光大富尊投资有限公司 2,262,443 9,999,998.06

10 选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国海甄 2,262,443 9,999,998.06

11 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国海甄 选叁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62,443 9,999,998.06

合计 67,873,303 299,999,999.26

五、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771,634,398 股,实际控制人王东晓、路 牡丹、路漫漫、王志军及王晓英合计持有公司33.20%的股份。

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的融资总额不超过3 亿元,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 人王东晓、路牡丹、路漫漫、王志军及王晓英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将有所下降, 但预计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本次发行前,实际控制人王东晓、路牡丹、路漫漫、王志军和王晓英合计持 有公司33.29%的股权。

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67,873,303 股,发行完 成后,王东晓、路牡丹、路漫漫、王志军和王晓英合计持有公司30.59%股权, 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 关系将在询价结束后公告的相关文件中予以披露。

本次募投项目中,污水处理扩容及水资源再生利用提标扩建工程项目的土建 及装修工程拟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承建, 将新增关联交易,公司已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的 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新建产品库房建设项目(粮食储备库)尚未启动建设,后 续如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对拟新增的关联交 易额度进行审议和披露。

本次发行对象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东方 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嘉致富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信证 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青岛城投金控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张家港金 创优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 吉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田阳、光大富尊投资 有限公司、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国海甄选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国海甄选叁号私募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发行前后,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募投项目中,污水处理扩容及水资源再生利用提标扩建工程项目、新建 产品库房建设项目(粮食储备库)的土建及装修工程拟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金河建安承建,将新增关联交易。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 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与金河建安现有关联交易主要为土建工程及维修服务采购。公司及子公 司持续存在工程建设和日常维修需求,金河建安具备相应建筑工程施工资质和实 施能力,与公司合作多年,熟悉公司项目需求,能够有效保障工程质量、施工进 度及项目实施效率,因此由其承建本次募投项目相关土建工程具有合理性和必要 性。

公司与金河建安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基于实际经营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依法履行招投标程序,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及信息披露义务。交 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最终以第三方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结算依据。本次募投 项目土建工程的定价原则、结算方式与公司历史同类交易不存在重大差异,交易 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与金河建安现有及新增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交易价格具备公允 性,不会严重影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变化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中,污水处理扩容及水资源再生利用提标扩建工程项目的土建 及装修工程拟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承建, 将新增关联交易,公司已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的 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新建产品库房建设项目(粮食储备库)尚未启动建设,后 续如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对拟新增的关联交 易额度进行审议和披露。

污水处理扩容及水资源再生利用提标扩建工程项目、新建产品库房建设项目 (粮食储备库)的土建及装修工程拟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金河建安承建,将 新增关联交易。

(1)交易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源于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相关工程已履行合规招标 流程,金河建安已中标。金河建安与公司及子公司合作多年,有较好的合作基础, 由金河建安承建相关工程可以有效保证工程质量及工期,工程施工中发生工程变 更等事宜时有利于及时协调处理,将极大提高施工效率,双方的合作具备必要性 和合理性。金河环保目前已经建成和运行的污水处理和零排放项目,土建部分均 由金河建安承建,金河建安相关工程经验丰富,能够最大程度上确保项目土建部 分建设的平稳落地。

(2)定价与结算机制公允

①污水处理扩容及水资源再生利用提标扩建工程项目

本次关联交易暂估总价3,198.00 万元,最终结算以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 告为准,定价具备客观依据。

结算条件设置科学合理,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30%的预付款;后按月支付 进度款,每月支付进度款按实际发生的进度预算造价的70%支付;工程完工时付 到工程造价的95%;剩余5%的工程款作为质保金竣工验收后一年内一次付清。工 程最终价格以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该交易的定价、结算条件与金河建安的历史交易及公司其他主要工程建设方 的交易相比,不存在重大异常,定价及支付方式均参照行业标准和同行业惯例执 行。

②新建产品库房建设项目(粮食储备库)

本次关联交易暂估总价5,230.00 万元,最终结算以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 告为准,定价具备客观依据。

结算条件设置科学合理,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30%的预付款;后按月支付 进度款,每月支付进度款按实际发生的进度预算造价的70%支付;工程完工时付 到工程造价的95%;剩余5%的工程款作为质保金竣工验收后一年内一次付清。工 程最终价格以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该交易的定价、结算条件与金河建安的历史交易及公司其他主要工程建设方 的交易相比,不存在重大异常,定价及支付方式均参照行业标准和同行业惯例执 行。

(3)已履行审批和信披程序

公司已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审批和信息披 露程序。

(4)不会对公司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暂估总价合计为8,428.00 万元,占公司总资产比例较低,不 会对公司核心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关联交易不属于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八、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摘要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分别与发行对象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 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及签署时间

甲方: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东方嘉富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嘉致富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信证券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青岛城投金控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张家港金创优选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吉祥一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田阳、光大富尊投资有限公司、 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国海甄选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国海甄选叁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签署时间:2026 年7 月14 日

二、认购价格、认购数量、认购方式及股份锁定

(一)认购价格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4.42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 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定价 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二)认购数量

本次发行具体获配情况如下:

| 序 号 | 认购对象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元) |

| 1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8,099,547 | 79,999,997.74 |

| 2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859,728 | 47,999,997.76 |

| 3 |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嘉兴嘉致富臻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049,773 | 39,999,996.66 |

| 4 |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中信证券青岛城投 金控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7,692,312 | 34,000,019.04 |

| 5 | 张家港金创优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787,330 | 29,999,998.60 |

| 6 | 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金泰吉祥一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393,665 | 14,999,999.30 |

| 7 |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941,176 | 12,999,997.92 |

| 8 | 田阳 | 2,262,443 | 9,999,998.06 |

| 9 | 光大富尊投资有限公司 | 2,262,443 | 9,999,998.06 |

| 10 | 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广西国海甄选 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62,443 | 9,999,998.06 |

| 11 | 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广西国海甄选 叁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62,443 | 9,999,998.06 |

| | 合计 | 67,873,303 | 299,999,999.26 |

如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或发行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 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整的,则甲方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乙方认 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金额将根据募集资金总额调整金额同比例相应调整。

(三)认购方式

甲方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文后,甲方将向乙方发出认购《缴 款通知书》,乙方应按照《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将股份认购款以现金方式一次性 将扣除履约保证金金额后的全部认购价款金额划入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本次发 行专门开立的账户。甲方指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保荐人(主承销商)在验 资完成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划入甲方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四)股份锁定

乙方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 个月内不得转让、出售、质押 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

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甲方要 求就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出具股份锁定承诺,并办理股份锁定有关事宜。

如果中国证监会及/或深交所对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规定,乙方届时将按照 中国证监会及/或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乙 方通过本次发行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将按届时有效之法律、 法规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锁事宜。

三、协议的成立和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 之日起成立,并在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1、本次发行及本协议已获得甲方2024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并经甲方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延期)的董事会审议并通过。

2、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四、违约责任

1、若收到《缴款通知书》后,乙方未足额按本协议第2.4.2 款的约定缴纳 认购资金的则视为放弃本次认购,甲方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资 格,乙方缴纳的申购保证金将全部不予退还(如乙方属于未缴纳申购保证金的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场外机构投资者或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需按 其最大获配金额的20%缴纳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的,守 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赔偿直至弥补守约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 限于守约方因维护自身权益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等。

2、本协议项下约定之本次发行事项如未获得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或未获 得深交所审核通过,或未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本协 议终止,但均不构成甲方违约,甲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九、募投项目涉及的政府报批情况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本项目(指污水处理扩容及水资源再生利用提标扩建工 程项目)已完成发改委备案,已取得项目建设所用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书,环评相 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本项目(指污水处理扩容及水资源再生利用提标扩建工 程项目)已完成发改委备案,已取得项目建设所用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书,已取得 环评批复文件。

十、本次发行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实施,并且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 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证监会准予注 册的方案为准。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 及2025 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实施,并且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 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 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 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方案为准。

十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假设条件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 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 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 情况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 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6 年1 月底完成本次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本测算的 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以截至2025 年9 月30 日公司总股本771,634,398 股为基础,仅考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和注销、 股票期权的行权等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 可转债转股等)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不考虑股份回购及库存股对每股收益的影 响;

(4)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募集资金 总额不超过30,000.00 万元,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根据本 次发行方案,假设发行价格为5 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6,000 万股,暂不考虑 发行费用的影响。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 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 票数量,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5)根据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上半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37,918,599.30 元和128,167,962.88 元,假设2025 年全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275,837,198.60 元(即137,918,599.30 元*2 )和256,335,925.76 元(即 128,167,962.88*2),202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在2025 年度的基础上按照0%、10%、-10%的业绩增幅分别计算,上述假设 不构成盈利预测;

(6)假设不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 状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2、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 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进行 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 项目 | 2025 年末/2025 年度 | 2026 年末/2026 年度 | |

| 本次发行 前 | 本次发行 后 |

| 期末总股本(万股) | 77,163.44 | 77,163.44 | 83,163.44 |

| 情形一:假设202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25 年度持平 | |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27,583.72 | 27,583.72 | 27,583.7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万元) | 25,633.59 | 25,633.59 | 25,633.59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6 | 0.36 | 0.33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6 | 0.36 | 0.3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3 | 0.33 | 0.3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3 | 0.33 | 0.31 |

| 情形二:假设202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5 年度增加 10% | |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27,583.72 | 30,342.09 | 30,342.09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万元) | 25,633.59 | 28,196.95 | 28,196.95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6 | 0.39 | 0.37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6 | 0.39 | 0.3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3 | 0.37 | 0.3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3 | 0.37 | 0.34 |

| 情形三:假设202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5 年度减少 10% | |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27,583.72 | 24,825.35 | 24,825.3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万元) | 25,633.59 | 23,070.23 | 23,070.23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6 | 0.32 | 0.3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6 | 0.32 | 0.3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3 | 0.30 | 0.28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3 | 0.30 | 0.28 |

注:上述测算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 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上述假设测算,公司在完成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的每 股收益有所下降,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即期回报有一定摊薄影响。

1、假设条件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 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 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 情况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 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6 年8 月底完成本次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本测算的 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以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769,504,398 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和注销、股票 期权的行权等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可 转债转股等)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不考虑股份回购及库存股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4)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67,873,303 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 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该发行股票数量和募 集资金金额仅为公司用于本测算的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际发行股 票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为准;

(5)根据公司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2,755.67 万元和1,564.83 万元。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 同期大幅下降,主要受并购吉林百思万可形成的商誉计提17,499.48 万元减值准 备以及其他因素影响。其中,本次商誉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4,981.30 万元。由于该商誉减值系公司基于吉林 百思万可特定事项审慎计提,不具有持续性,对公司正常经营成果不具有持续影 响。为更加客观反映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盈利能力,剔除本次商誉减值影响后, 公司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7,736.97 万元和16,546.13 万元。假设2026 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与前述计算的结果分别持 平、增长10%、减少10%(财务数据测算数值不代表公司对2026 年度财务数据的 预测,且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 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假设不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 状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2、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 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进行 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2026 年末/2026 年

项目 2025 年末

/2025 年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77,163.44 76,950.44 83,737.77

假设2026 年净利润(扣非前及扣非后)较2025 年度持平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755.67 17,736.97 17,736.9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万元) 1,564.83 16,546.13 16,546.13

| 项目 | 2025 年末 | 2026 年末/2026 年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2025 年 | 0.23 | 0.22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23 | 0.2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22 | 0.2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22 | 0.21 |

| 假设2026 年净利润(扣非前及扣非后)较2025 年度上升10%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2,755.67 | 19,510.67 | 19,510.6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万元) | 1,564.83 | 18,200.75 | 18,200.75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25 | 0.2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25 | 0.2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24 | 0.2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24 | 0.23 |

| 假设2026 年净利润(扣非前及扣非后)较2025 年度下降10%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2,755.67 | 15,963.27 | 15,963.2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万元) | 1,564.83 | 14,891.52 | 14,891.52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21 | 0.2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21 | 0.2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19 | 0.19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19 | 0.19 |

注1:上述测算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 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注2:本测算以中登公司完成注销登记日作为股份 减少时点。

根据上述假设测算,公司在完成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的每 股收益有所下降,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即期回报有一定摊薄影响。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 股票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预案(修订稿)”)。

预案(修订稿)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修订稿)所述本次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注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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