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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导读:武汉天源: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债券代码:123213

债券简称:天源转债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 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 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

3、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11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10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 异议。2025年12月1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5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6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 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 日)>的议案》。

6、2026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6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 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二、调整原因

2026年5月18日,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6年3月31日的总股本 674,074,717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967,191股后的股本671,107,526 股为基数(具体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25,502,085.99元(含税),不进行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利润分 配方案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 的情形,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日。

前述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10

前述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

金红利(含税)为0.378326元,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0378326元。

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7月10日实施完毕,故需对本次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情况

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 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 法如下:

派息

[P=P 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 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P=P 0-V=7.52-0.0378326 approx 7.48 元/ 股]

据此,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7.52元/股 调整为7.48元/股。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 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上述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本次调整、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 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 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2022年激励计划(草 案)》和《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2022 年激励计划(草案)》和《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4、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回购资金来源符合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5、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两 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还应根据《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相 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 三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 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5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