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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维时代: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众腾投资)

导读:赛维时代: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众腾投资)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赛维时代股票代码:

301381

信息披露义务人:共青城众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被动稀释,持股比例下降至

8.93%

签署日期:

2026年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赛维时代”)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赛维时代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第一节释义

......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13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4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5

第八节备查文件 ...... 16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7

第一节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共青城众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赛维时代、上市公司指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指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准则15号指《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名称:共青城众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564523669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执行事务合伙人:陈晓兰注册资本:

38,265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

2015年

日经营期限:

2015年

日至2065年

日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陈晓兰执行事务合伙人中国深圳赛维时代董事;LINEMARTINC.董事

3、股权结构

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陈文平25630.7959466.9823%
2祝婷2407.2052386.2909%
3陈翠云2095.9786015.4775%
4陈纪丰2095.9780775.4775%
5陈晓兰1946.3531665.0865%
6罗丹婷730.521251.9091%
7王耀武674.8007341.7635%
8陈燕云995.0689042.6005%
9王绪成452.1081611.1815%
10林文佳641.6318231.6768%
11帅勇105.005140.2744%
12艾帆105.005140.2744%
13孙华军384.5478311.0050%
合计38265.0000100.00%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均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级市场减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归属登记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股份协议转让减持共同造成。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个月的持股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个月内根据资本市场及自身实际情况增持或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0,691,6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20.00%(以公司2025年

日总股本403,458,200股计算),后续因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级市场减持股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归属登记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股份协议转让减持共同造成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权益发生变化,合计持股比例下降

11.0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36,314,9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8.93%。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过程如下:

序号变动时间变动事宜公司总股本(股)持股数量(股)股份变动数量(股)持股比例(%)
12025年12月17日至2026年1月13日减持股份(注1)403,458,20072,898,545-7,793,05518.07
22026年6月17日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登记完成406,484,93872,898,545017.93
32026年7月14日协议转让减持股份(注406,484,93836,314,900-36,583,6458.93

注1: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持有公司股份85,002,2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21.07%)的股东众腾投资计划根据市场情况以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2,103,74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减持期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2026年1月15日。众腾投资于减持计划期间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2,103,65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29日、2026年1月8日、2026年1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注2:陈文平先生于2026年7月14日与众腾投资签署了《关于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众腾投资拟将其持有的赛维时代无限售流通股36,583,64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00%),以人民币16.75元/股的价格转让给陈文平先生。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众腾投资将持有公司股份36,314,9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93%。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2)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众腾投资合计持有股份80,691,60020.0036,314,9008.9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0,691,60020.0036,314,9008.93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占当时总股本比例”按众腾投资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日总股本403,458,200股计算,“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占目前总股本比例”按公司2026年

日总股本406,484,938股计算。

三、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一)《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

甲方(转让方):共青城众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乙方(受让方):陈文平2.转让方案甲方同意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赛维时代(301381)之部分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甲方拟转让的上述赛维时代之股份。

3.转让股数、每股转让价格及股份转让款

)转让股数:甲方拟转让股份数为36,583,645股(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即赛维时代总股本

9.00%股份。

)每股转让价格:标的股份每股转让价格按本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收盘价为定价基准,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6.75元/股。

)股份转让款:双方同意按照前述转让股数与每股转让价格确定实际转让款,即人民币612,776,053.75元。4.付款安排本协议签署并公告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全部股份转让价款的10%,即人民币61,277,605.38元。本次交易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之日起

个月内,受让方向转让方付清剩余股份

转让价款,即人民币551,498,448.37元。5.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日前,甲方应当向乙方出示经在登记结算公司查询后标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等限制转让情形的证明文件。

双方同意,在协议中有关本次股份转让实施条件获全部满足的三十个交易日内共同向中登公司办理完毕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的全部手续。6.税费承担双方因本协议的谈判、签署、履行以及与本协议预期或相关的一切事宜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支出,均应由各方独立承担。

除协议另有约定外,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法定税费,双方应按照有关法律各自承担。

7.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依法签署后成立并生效。

8.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若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所作的保证和承诺,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9.其他说明及安排

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股价对赌、股份代持、保底保收益、超额收

益分成、附回购条款以及其他利益分割安排或者补充协议,不存在转让方及其关联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为受让方提供资金支持、融资担保或其他类似安排。

(二)其他说明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附加特殊条件、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及转让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本次转让事项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

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赛维时代股票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

共青城众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签署日期: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身份证明复印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声明及本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张爱宁

、电话:

0755-89619277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深圳市
股票简称赛维时代股票代码30138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共青城众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其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A股普通股持股数量:80,691,600股持股比例:20.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A股普通股持股数量:36,314,900股持股比例:8.93%变动数量:44,376,700股变动比例:11.07%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5年12月17日至2026年7月14日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被动稀释、协议转让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否?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否?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否?不适用?(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此页无正文,为《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

共青城众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签署日期: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