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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测控: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导读:华峰测控: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 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测控”或“公司”)于2026 年7 月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作废处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4 月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 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 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5 月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3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石振东先生

作为征集人,就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 年4 月30 日至2021 年5 月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5 月2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告编 号:2021-041)。

4、2021 年5 月27 日,公司召开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 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 年5 月2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45)。

6、2021 年5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 年5 月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

8、2022 年5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 年6 月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 《关于作废处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4 年5 月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 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5 年5 月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

12、2026 年4 月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6 年7 月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五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每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11.90 元(含税);同时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每10 股转增4.8 股。2026 年6 月5 日公 司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 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1)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的规定,派息加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left(P_{0}-Vright) /(1+n)]

其中: (P_{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 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

[授予 )=(66.65-1.19) /(1+0.48) approx 44.23 元/股。]

3、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时的调整方法

[Q=Q_{0} times(1+n)]

其中: (Q_{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

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459,984× ((1+0.48) ≈680,776,) 股。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114,996× ((1+0.48) ≈170,194 月) 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由于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上述激励对 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621 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1621 万股。

四、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以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 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数量的议案进行核 查,认为:鉴于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具体事项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本次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66.65 元/股调整为44.23 元/股,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数量由45.9984 万股调整为68.0776 万股,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数 量由11.4996 万股调整为17.0194 万股。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此 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归属、调整及作废事 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五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本次归属、调整及作废事项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将依法履行现阶段需 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尚需继续履行相应的法定信息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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