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先进数通: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15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7 月 1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7 月15 日9:15 至15:00。
2.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号青东商务区B座4层大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会议召集人: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铠先生
6.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4人,代表股份79,943,65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7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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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721,6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1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37人,代表股份24,221,9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588%。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8人,代表股份24,222,095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5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 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7人,代表股份24,221,9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588%。
8. 公司全体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总经理及部分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同意70,808,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634%;反 对2,560,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81%;弃权3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5%。
同意21,626,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823%;反对2,560,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5707%;弃权3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70,803,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566%;反 对2,560,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81%;弃权4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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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的0.0553%。
同意21,621,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617%;反对2,560,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5707%;弃权4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6%。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70,795,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454%;反 对2,560,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81%;弃权4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665%。
同意21,612,8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279%;反对2,560,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5707%;弃权4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5%。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78,774,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79%;反 对1,127,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08%;弃权4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513%。
同意23,053,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744%;反对1,127,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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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4.6563%;弃权4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杨科律师、刘亦鸣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 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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