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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棕榈: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暨诉讼进展公告

导读:ST棕榈: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暨诉讼进展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暨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诉讼基本情况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原告”)于2025 年5 月29 日对外披露《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公司与被告山东胜伟盐碱地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胜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山东胜 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王胜、潍坊友容实业有限公司、山东景胜文化旅游开发有 限公司、山东海胜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盛吉天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因借 贷纠纷事宜,公司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郑州市中院”)提 起诉讼,涉案金额149,131,776.58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5 月29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2025 年10 月10 日,公司收到郑州市中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案号: (2025)豫01 民初815 号)。本案审理过程中,经郑州市中院主持调解,本 次诉讼原告、被告双方已自愿达成调解并经法院予以确认,根据《民事调解书》 约定,被告方需于2025 年10 月10 日前偿还公司借款本金、利息、罚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0 月11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民事调解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87)。

二、收到《执行裁定书》暨进展情况

因被告未如期按《民事调解书》支付相关款项,公司已及时采取相关法律强 制措施,法院依法裁定评估、拍卖、变卖被告相关财产,经第一次司法拍卖,因 无人竞买而流拍。公司向法院申请以被告相关财产按一拍流拍价抵偿本案债务,

并于2026 年7 月15 日收到郑州市中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案号:(2025) 豫01 执1746 号之三),裁定如下:

1、解除对被执行人山东景胜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潍坊滨海经济 技术开发区海正路以东,香江西街以南,鲁(2025)潍坊市寒亭区不动产权第 0001417 号土地及土地上的在建工程的全部查封;解除对被执行人山东胜伟旅游 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滨海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正路00006 号渤海湾大酒店1 号楼(预售证号:潍房预售证字第00013366 号)共计325 套房产的全部查封。

2、将被执行人山东景胜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潍坊滨海经济技术 开发区海正路以东,香江西街以南,鲁(2025)潍坊市寒亭区不动产权第0001417 号土地及土地上的在建工程和被执行人山东胜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滨 海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正路00006 号渤海湾大酒店1 号楼(预售证号:潍房预 售证字第00013366 号)共计325 套房产共作价130,662,162 元,交付棕榈生态 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抵偿本案债务,并将上述土地及地上在建工程、房产过户 登记到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上述土地及地上在建工程、房产自 本裁定送达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时起转移。

3、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 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 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通过司法执行裁定获得实物资产,实现了部分营收款项的清偿,后续公 司将根据资产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运营或处置方案。此次凭借司法执行程序推进以 资抵债,是公司积极推进多元化清收的重要成果,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合 法权益。

最终会计处理及财务数据影响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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