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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德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邦德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7 月1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7 月7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国良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议案的审议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借款签订抵押合同补充协议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为推动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公司全资子公司邦德散热科技(苏州)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邦德科技”)于2025 年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固 定资产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 万元(含 25,000.00 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额度,并以其名下土地使用权(苏(2024)常 熟市不动产权第8123837 号)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国良先生 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保证合同》,在上述贷款额度范围 内为邦德科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8 月6 日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为全资子公 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

根据原《抵押合同》约定,邦德科技拟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 订《补充协议》,将抵押土地上的建筑物抵押给银行并配合办理抵押登记,该不 动产权号为苏(2026)常熟市不动产权第8118018 号,《抵押合同》其他事项不 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 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借款签订抵押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5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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