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中创智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导读:中创智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6 月30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上证上审 (再融资)〔2026〕201 号《关于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 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 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论证分析和逐项回 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 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 定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 其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6 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