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科力股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疆 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科力股份履行持 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4 号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 科力股份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因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存在外币结算需求,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 市场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增强财务稳定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等因素,公 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等外汇 衍生品交易,具体以公司与相关机构签署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协议约定的适用范 围为准。
(二)交易场所/对手方
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 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不得与非 正规的机构或个人进行交易,不得进行投机交易。
(三)交易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币种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所使用的
结算币种,包括美元、加拿大元、坚戈等币种。
(四)交易额度及授权期限
公司结合自身业务实际情况,预计开展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 过人民币5,000 万元(含本数)或等值外币的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交易金额在授 权范围及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 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 止时止。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他授权代表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 实际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
(五)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所有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 司的资金流动性造成影响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 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指引第1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及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 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依然存在以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 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若内部 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人员操作不当或专业能力不足,可能引发操作风险。
3.履约风险:若交易对手方出现违约、履约能力下降等情形,公司可能无 法按约定实现套期保值效果以对冲实际汇兑损失,从而给公司造成损失。
4.流动性风险:因公司业务变动、市场变动等各种原因需提前平仓或展期 已办理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因现金流错配导致的延期交割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或外汇利率风险为 目的,不得从事超出经营实际需要的复杂外汇衍生品交易,不以套期保值为借口 从事外汇衍生品投机。
2.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持续跟踪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开市场 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 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3.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 或其授权人员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日常 运作和管理,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 行控制。
4.公司财务部门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经办部门,并配备专业人员, 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
5.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交易,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6.做好外币收付的预测与落实,确保套期保值合约期限与实际业务周期相 匹配,防止因现金流错配导致的延期交割风险。
7.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 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
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 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以真实、 公允地反映业务情况及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 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 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科力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健实
夜箱
赵楠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月 日 年 东莞注券股价有限公 2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