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威尔高: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订了《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及运营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建立和完善公司员工与所有者共享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吸引和保留优秀的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满足公司对核心人才的巨大需求,建立公司的人力资源优势,进一步激发公司创新活力,为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二、考核原则
(一)充分保障股东利益,遵循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
(二)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一致,遵循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三)依法规范,公开透明,遵循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原则。
三、考核的管理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四、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归属条件之一。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归属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6年营业收入较2025年增长50% | 2026年营业收入较2025年增长30% |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7年营业收入较2026年增长50% | 2027年营业收入较2026年增长30% |
| 第三个归属期 | 2028年营业收入较2027年增长50% | 2028年营业收入较2027年增长30% |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 实际完成值(A)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 A≥Am | X=100% |
| An≤A<Am | X=A/Am×100% |
| A<An | X=0% |
注:
、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下同。
、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若在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考核年度及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在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含披露日)授予,则相应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2027-2028年两个会计年度,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归属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7年营业收入较2026年增长50% | 2027年营业收入较2026年增长30% |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8年营业收入较2027年增长50% | 2028年营业收入较2027年增长30% |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 实际完成值(A)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 A≥Am | X=100% |
| An≤A<Am | X=A/Am×100% |
| A<An | X=0% |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届时依据考核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评分(S)确定当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具体如下:
| 个人绩效考核评分 | 60≤S≤100 | S<60 |
|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S/100×100% | 0% |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期。
六、考核程序
(一)每一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数据由财务部提供,报董事会审批确定;
(二)每一考核年度由公司按绩效管理办法确定考核对象个人的年度工作业绩目标。考核期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具体考核操作,收集、汇总相关考核数据,统一制作表格,组织考核评分;
(三)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的考核结果为最终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作为公司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依据。
七、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每期限制性股票可归属日的前一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考核期间为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的考核期间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含披露日)授予,则考核期间为2027年-2028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人力资源部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董事会申诉,董事会需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二)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应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档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
2、为保证绩效记录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上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当事人签字确认。
3、绩效考核记录保存10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董事会有权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二)本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如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相冲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执行。本办法中未明确规定的,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执行。
(三)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本次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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