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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和科: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ST和科: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 年7 月16 日通过电子邮箱、微信等方式发出,经全体 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于2026 年7 月16 日下午 17:00 在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荣路294 号和科达工业园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 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出席董事6 名,实际参加出席会议董事6 名,其 中董事张团结先生、董事金文明先生现场参会,董事长孟宇亮先生、董事王蓓蓓 女士、独立董事纪贵宝先生、独立董事徐张宝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董事会 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孟宇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会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讨论, 并投票表决:

会议以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提升日常运营的资金流动性,公司向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授信期限以具体签署的授信合同约定的期限为准,额度使用期限为十二个月,具 体贷款金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本次申请授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 市和科达超声设备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宜在董事会审 批权限内,无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周转,是公司良好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 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抵押、质 押、担保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7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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