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蓝思科技:关于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00433证券简称:蓝思科技公告编号:临2026-045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的《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及文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相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核查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业务平台,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2025年11月28日-2026年5月28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查询起始日与结束日须为工作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
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及核查结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期间,共有1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交易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表》。
经核查,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过程中,严格执行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公司其他相关保密制度,对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进行了严格管控和登记,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自查期间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人员,其行为是基于自身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判断而作出的买卖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公司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相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表》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交易日期 | 交易方向 | 变更股数(股) |
| 1 | 左都凯 | 关键管理人员 | 2025年12月11日 | 买入 | 100 |
| 2025年12月11日 | 卖出 | -20,000 | |||
| 2025年12月12日 | 买入 | 900 | |||
| 2026年1月12日 | 卖出 |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