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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明阳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 会议于2026 年7 月15 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6 年7 月10 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 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 人,实到董事11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传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参与参股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金租”)拟通过非公开增 资扩股方式发行股份,公司拟参与本次粤财金租的增资扩股,即向粤财金租增资 人民币1.5 亿元。

本议案董事张超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10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 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参与参股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2、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中海油(海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海南”)于2025 年9 月合资成立中海油(东方)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东方”或“项 目公司”),共同开发和实施海南东方海上风电示范项目。项目公司首期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100,000 万元,其中中海油海南出资55%,明阳智能出资45%。

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拟由人民币100,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62,493.80 万元,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与中海油海南拟对 中海油东方进行同比例增资,即公司拟对联营公司中海油东方增资人民币 28,122.21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双方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本议案董事张瑞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10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 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53)。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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