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灿光电: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灿光电”)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 首日”;发行价格由“10.19 元/股”调整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由“不超过97,939,156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 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调整为“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发行 数量不超过97,939,156 股(含本数),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2、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 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公司于2026 年7 月1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0.19 元/股,本次发行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00%,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 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 (P 1=P 0-D) :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P 1=P 0 /(1+N);]
[两项同时进行: P 1=(P 0-D) /(1+N) 。]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 本数量,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申请文件的要求等情况需对本次发行 的价格进行调整,发行人可根据前述要求确定新的发行价格。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 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 (P 1=P 0-D) :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P 1=P 0 /(1+N);]
[两项同时进行: P 1=(P 0-D) /(1+N) 。]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 本数量,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申请文件的要求等情况需对本次发行 的价格进行调整,发行人可根据前述要求确定新的发行价格。
二、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97,939,156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 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 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发行数 量不超过97,939,156 股(含本数),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并以中 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 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鉴于本次发行方案未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