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灿光电: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通知于2026 年7 月15 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2、本次董事会于2026 年7 月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 事长张兆洪先生主持。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为紧急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 时间要求。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为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 内容,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做了相应调 整,具体如下:
(1)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0.19 元/股,本次发行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00%,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 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 (P 1=P 0-D) :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P 1=P 0 /(1+N);]
[两项同时进行: P 1=(P 0-D) /(1+N) 。]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 本数量,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申请文件的要求等情况需对本次发行 的价格进行调整,发行人可根据前述要求确定新的发行价格。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 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 本数量,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申请文件的要求等情况需对本次发行 的价格进行调整,发行人可根据前述要求确定新的发行价格。
(2)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97,939,156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 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 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发行数 量不超过97,939,156 股(含本数),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并以中 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 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做了相应 调整,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 稿)的议案》
鉴于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做了相应 调整,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 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 并编制了《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聘 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做了相应 调整,董事会同意公司就前述事项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 签署《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之股份认 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 京东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 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做了相应 调整,董事会同意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与相关主体 承诺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 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 用,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 提下,使用不超过50,000 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到期后将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意公司指 定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账号:1102028119000188686)、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账号:811080101280349707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账号:3713018800013989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 行(账号:33050167625600000131)开设的账户为募集资金补流专户。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专利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向控股子公司授予专利许可事项,许可期限为 10 年,许可费用总计人民币5,292 万元,按照协议约定分10 年支付。董事会认为公司 本次专利许可事项,符合公司持续发展规划和长远利益。本次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 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5、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