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盛通股份: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99证券简称:盛通股份公告编号:2026035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6年7月21日?首次实际授予登记人数:110人?首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793.50万股?首次授予价格:3.46元/股?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以及《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6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6年5月30日至2026年6月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张贴公示。截至公示期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和《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三)2026年6月17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四)202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实际授予登记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6年6月22日。
(二)首次实际授予数量:793.50万股。
(三)实际授予对象:110人,为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任职的对公司教育板块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业务骨干人员。
(四)首次授予价格:3.46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列表格所示:
| 姓名 | 任职类别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骨干人员(合计110人) | 793.50 | 94.07% | 1.49% | |
| 首次授予合计 | 793.50 | 94.07% | 1.49% |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七)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1、有效期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限售期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表决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限售期的截止日与限制性股票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作相应会计处理。
3、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期 | 解除限售期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当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且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回购原则回购注销。
4、解除限售的考核条件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教育板块”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 解除限售期 | 考核年度 | 教育板块业绩考核目标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2026年 | 2026年教育板块营业收入不低于26,738.62万元且2026年教育板块净利润不低于-615.29万元。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2027年 | 2027年教育板块营业收入不低于30,499.06万元且2027年教育板块净利润不低于815.33万元。 |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2028年 | 2028年教育板块营业收入不低于35,101.71万元且2028年教育板块净利润不低于2,460.60万元。 |
注:1、上述教育板块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净利润按照利润总额口径核算,并剔除考核期内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以及商誉减值与处置影响(如有)。
2、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在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并注销。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公司依据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的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其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分别对应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如下表所示:
|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 合格 | 不合格 |
|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 100% | 0% |
在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并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为本次激励计划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
执行。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鉴于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6年6月16日实施完成本次权益分配。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派息时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以及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3.47元/股调整为3.46元/股。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其拟获授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4万股。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202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将上述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直接调减。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21人调整为117人,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由850万股调整为846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00万股调整为796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仍为50万股不变,调整后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20%。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全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2.5万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17人调整至110人,首次授予数量由796万股调整为793.50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本次激励计划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
五、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7月2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
[2026]第ZB11500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6年6月26日,公司已收到110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股份认购款合计人民币27,455,1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7,935,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9,520,100元。所有认购款均以货币资金形式转入公司银行账户。
六、本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6月22日,上市日为2026年7月21日。
七、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数量(股)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19,308,701.00 | 22.40% | 7,935,000.00 | 127,243,701.00 | 23.54%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413,371,086.00 | 77.60% | - | 413,371,086.00 | 76.46% |
| 总股本 | 532,679,787.00 | 100.00% | 7,935,000.00 | 540,614,787.00 | 100.00% |
注:股份结构最终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数据为准。
八、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是否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以及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1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7,935,000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32,679,787股增加至540,614,787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比例发生变动,但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栗延秋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贾子成先生合计持有122,647,898股,占授予登记完成前公司总股本的23.02%;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其持有公司股份不变,占首次授予登记后公司股本总额的22.69%。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九、每股收益摊薄情况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按最新股本540,614,787股摊薄计算,2025年度每股收益为0.0139元,整体对公司每股收益影响较小。
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此次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市价为基础,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在测算日,每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公司股票市场价格?每股授予价格。
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6月22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预计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 2026年(万元) | 2027年(万元) | 2028年(万元) | 2029年(万元) |
| 793.50 | 1,642.55 | 503.03 | 699.45 | 336.04 | 104.03 |
注:1、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十二、备查文件
(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1500号);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