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杰创智能: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6 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88号A座公司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孙超先生。
公司于2026 年7 月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5 人,代表股份57,417,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7.35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 人,代表股份54,568,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35.502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9 人,代表股份2,849,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36%。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9人,代表股份2,849,0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36%。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国 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按照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结果如 下: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7,1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98%;反对30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98%;弃 权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4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89.3155%;反对30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6774%;弃权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审议并通过《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57,1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02%;反对30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93%;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4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9.3226%;反对30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666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2.02、审议并通过《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03、审议并通过《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审议并通过《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同意57,1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98%;反对30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96%;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2.05、审议并通过《发行数量》
2.06、审议并通过《限售期》
2.07、审议并通过《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2.08、审议并通过《上市地点》
2.09、审议并通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4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9.2910%;反对30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6985%;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2.10、审议并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57,1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76%;反对30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08%;弃权 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4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9.2699%;反对30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6985%;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6%。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7,1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86%;反对30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96%;弃权 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4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9.2910%;反对30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6739%;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7,1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86%;反对30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96%;弃权 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4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9.2910%;反对30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6739%;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7,11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18%;反对30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63%;弃权 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4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9.3542%;反对30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6072%;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6%。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 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7,11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02%;反对30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93%;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4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9.3226%;反对30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666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57,1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04%;反对30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91%;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4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9.3261%;反对30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6634%;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 议案》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7,1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21%;反对30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63%;弃权 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9.3612%;反对30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6072%;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7,1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04%;反对30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81%;弃权 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4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9.3261%;反对30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6423%;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 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