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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导读:湖北宜化: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22证券简称:湖北宜化公告编号:2026-075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37人因离职、工作变动、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等情形,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35,610股限制性股票拟由公司回购注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年3月14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24年3月1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该事项已经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并经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2024年7月1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504.80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7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3.2025年1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40.50万股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4月2日办理完毕。

4.2025年6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601.25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7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5.2025年7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

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27.38万股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10月21日办理完毕。

6.2026年1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66.37万股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4月3日办理完毕。

7.2026年7月1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依据、原因及数量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7人因离职、工作变动、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等情形,根据《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前述3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35,61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占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2.05%,占本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6%。

(二)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1.回购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若发生派息事项,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为:

P=P

-V,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

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025年6月12日,公司完成2024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2025年7月28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P=4.22-0.2=4.02元/股。

2026年6月15日,公司完成2025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拟调整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P=4.22-0.2-0.25=3.77元/股。

2.回购资金总额及来源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人因上级组织部门安排的工作变动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拟由公司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3.77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有34人因离职、业绩考核不达标等情形,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拟由公司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3.77元/股进行回购注销。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24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87,584,712股减少至1,086,949,102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类型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股)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29,728,0002.73%-635,61029,092,3902.68%
无限售条件股份1,057,856,71297.27%01,057,856,71297.32%
股份总数1,087,584,712100.00%-635,6101,086,949,102100.00%

本次变动后的公司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法律法规、《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回购价格无误,涉及的回购名单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回购注销事项。

(二)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价格、数量等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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