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雪龙集团:关于实际控制人首次增持股份暨增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49证券简称:雪龙集团公告编号:2026-024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首次增持股份暨增持计划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本次增持主体贺财霖先生为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首次增持情况2026年7月15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贺财霖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4,214,72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00%,合计增持金额61,407,903.96元(不含交易费用)。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实际控制人贺财霖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增强投资者信心,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2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增持主体名称 | 贺财霖先生 |
| 增持主体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是?否 |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__________ | |
| 持股数量 | 21,486,636股 |
| 持股比例(占总股本) | 10.1960% |
| 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增持主体是否披露增持计划 | ?是(增持计划完成情况:)?否 |
| 本次公告前6个月增持主体是否存在减持情况 | ?是?否 |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 第一组 | 贺财霖 | 21,486,636 | 10.1960% | 公司实际控制人 |
| 香港绿源控股有限公司 | 41,848,100 | 19.8580%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 宁波维尔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31,471,440 | 14.9340%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 贺群艳 | 24,170,020 | 11.4693% | 与贺财霖先生为父女关系 | |
| 贺频艳 | 24,170,020 | 11.4693% | 与贺财霖先生为父女关系 | |
| 合计 | 143,146,216 | 67.9266% |
二、本次增持情况
本次是否已增持股份?是?否(如是请补充以下内容)
| 增持主体名称 | 贺财霖先生 |
| 首次增持股份金额 | A股:6,140.79万元 |
| 首次增持股份数量 | A股:4,214,724股 |
| 首次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 | A股:2.00% |
| 首次增持前后持股数量和比例 | 本次增持前:A股持股21,486,636股,占比:10.1960%本次增持后:A股持股25,701,360股;占比:12.1960% |
| 增持主体后续增持计划及内容 | ?是(内容:将继续按照本次增持计划安排执行后续增持)?否 |
三、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增持主体名称 | 贺财霖先生 |
| 拟增持股份目的 |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 |
| 拟增持股份种类 | 公司A股股份 |
| 拟增持股份方式 |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 |
| 拟增持股份金额 | A股:6,200万元~8,000万元(含本次已增持金额) |
| 拟增持股份数量 | 不适用 |
| 拟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 | 不适用 |
| 拟增持股份价格 | 本次增持不设固定价格区间,具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 |
|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 | 2026年7月16日~2027年1月15日 |
| 拟增持股份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 拟增持主体承诺 | 增持主体承诺在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的相关规定,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 |
四、增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