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狮头股份: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上会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报告书(草案)(上会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王旭龙琦、邓浩瑜等14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杭州利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7.4399%股份,并向重庆益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益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6〕62号)(以下简称“《落实函》”)。根据《落实函》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的要求,公司对《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修订稿)”)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形成了《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上会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上会稿)”)。
相较公司于2026年7月11日披露的重组报告书(修订稿),本次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章节
| 章节 | 修订说明 |
| 释义 | 更新了重组报告书的简称 |
| 重大事项提示 | 更新了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
第一节本次交易概述
| 第一节本次交易概述 | 更新了本次交易已履行决策及审批程序 |
| 第四节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 1、更新了标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安排2、更新了标的公司诉讼、仲裁情况 |
| 第七节本次交易的主要合同 | 更新了关于杭州利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补充协议内容 |
| 第八节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 1、更新了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2、更新了人员整合情况 |
除上述修订与补充外,公司对重组报告书(上会稿)少许表述进行了完善,对本次交易方案不构成实质影响。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