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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岩: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ST中岩: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7 月16 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现场通知等方式发出 了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26 年7 月16 日发出补充通知,会议于2026 年7 月17 日在四川省 成都市武侯区天长路111 号永安公服5 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同 时进行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实际出席董事9 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明俊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 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管辖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法院”)申请预重整、重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重整暨风险提示公告》发布于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 号 ――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编制了专项自查报告,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 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二、关于拟向法院提交书面承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签署并向法院提交书面承诺,承诺在预 重整期间严格履行法院《破产案件预重整操作指引(试行)》第 七条规定的各项义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 公司重整及预重整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即公司经 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预重整、重整相关的事宜。本次授权的有 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止。 公司董事会拟根据股东会授权范围,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 其他人士具体办理与本次重整有关的事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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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召开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 年8 月3 日召开2026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会。

《关于召开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发布于《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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