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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岩: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重整暨风险提示公告

导读:*ST中岩: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重整暨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2542证券简称:*ST中岩公告编号:2026-064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重整暨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根据《2026年一季度报告》,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约2.21亿元,公司短期借款约3.46亿元(不含利息),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约为10.72亿元,短期内资产难以变现,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公司拟以货币资金无法支付到期债务,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预重整、重整,该事项尚需通过股东会审议。

2.法院能否决定公司进入预重整、重整程序具有不确定性。若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九项之规定,如

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若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第八项之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5.公司股票2026年7月17日的收盘价为1.32元/股,如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后续重整或涉及股票转增,在股票转增实施过程中,公司股价可能存在收盘价低于1元的风险,如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之规定,后续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6.不论是否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事件概述

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能否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即便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法院能否决定公司进行预重整、

法院能否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重整的具体原因及目的近年来受行业竞争、工程项目回款及结算周期较长等因素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及资产负债结构承受一定压力。根据公司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1,186,475.9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1,520,259.38元。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自2026年4月21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金融机构累计逾期债务本息合计约0万元,在非金融机构累计逾期有息债务本息合计约4,267.4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的

32.90%。其中应于2026年7月16日支付德州庆翔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到期债务本金及利息2,209.93万元,截至目前该笔债务已逾期;公司应于2026年7月16日支付德州尚云大地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到期债务本金及利息2,063.49万元,截至目前该笔债务已逾期。债务逾期最终能否解决仍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2026年一季度报告》,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约2.21亿元,公司短期借款约

3.46亿元(不含利息),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约为10.72亿元,短期内资产难以变现,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公司虽已有到期债务无法清偿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情形出现,但公司仍具

备一定经营基础、资质资源和持续经营价值,具有重整价值,符合主动提出重整申请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及《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预重整操作指引(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向法院主动申请预重整、重整。

公司认为,通过重整能够有效避免公司债务风险的进一步恶化,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有利于维护员工、债权人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拟积极通过重整程序依法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同时引入重整投资人,注入流动性。公司拟通过预重整程序提前开始相关工作,待相关条件具备后,由法院依法审查决定是否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

(二)公司已履行和仍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法规要求,上市公司发生重整、和解、清算等破产事项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拟主动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的,应当充分评估是否符合《企业破产法》等规定的条件、被法院受理的可行性以及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等,并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2026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认为公司现状符合《企业破产法》关于债务人向法院提出预重整、重整申请的条件,同意公司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重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依法向法院提交重整及预重整的申请。公司向法院提交申请后,可能会经历法院决定公司进行预重整、指定预重整管理人、裁定公司进入重整、指定重整管理人、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等程序。

二、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9148A

3.法定代表人:刘明俊

4.注册资本:180,611.6738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苑路13号院1号楼

6.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长路111号5楼

7.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建筑材料销售;对外承包工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环境保护监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合并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6―

项目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计474,714.65444,085.43
归母净资产-13,152.03-16,168.15
营业收入100,623.626,388.81
归母净利润-95,118.65-4,217.51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事件影响及董事会意见

公司拟向法院提交预重整、重整申请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但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重整能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

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如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进入重整程序,法院将依法指定管理人,债权人将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或公司将在规定期限内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债权人将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如公司重整成功,将有利于化解债务风险,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如公司或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或重整计划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或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则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后续,公司将与法院、政府各相关部门等相关方进行积极沟通,推进各项工作。

四、其他说明

(一)重整事项被法院受理可能存在的障碍及解决措施

公司的预重整、重整申请事项尚需通过股东会审议,公司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以及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加强与相关各方沟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可行的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的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积极推进该事项的实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来六个月内主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五、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尚需通过股东会审议,能否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法院能否决定公司进入预重整、重整程序具有不确定性。重整最终能否成功、能否有效改善公司的经营情况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6年4月2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中化岩土”变更为“*ST中岩”,证券代码仍为“002542”。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九项之规定,如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若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

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第八项之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同时,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6年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第一项至第十项关于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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