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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希通信: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制度

导读:康希通信: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制度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公司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以下简 称“ESG 委员会”)的各项决议与工作部署,构建科学、系统、规范的环境、 社会及治理(ESG)工作体系,提升公司在ESG 方面的风险控制能力和价值创 造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 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 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 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合作伙伴、客户、 供应商、社区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二章ESG 职责理念与原则

第五条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保护债权人和员 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积极从事环境保护、社区建 设等公益事业,从而促进公司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

第六条公司积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把新 发展理念融入经营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通过在创新发展、公司治理、人才 培养等方面的努力和实践,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在为社会贡献力量的同时实 现环境友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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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公司尊重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利,促进与利益相关方的有效交流, 为维护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

第八条公司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环保要求融入发展战略和公司 治理过程,主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资源节约、生态保护的相关工 作。

第九条在保障持续发展、提升经营业绩、保障股东利益的同时,公司应积 极参与地方发展、社区事务、救灾助困和社会公益事业,履行相关社会责任。

第十条公司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保证公司治理结构的 透明度和规范性,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质量。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制度, 做好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和监督,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 明度,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防范和化解公司治理风险。

第三章管理机构职责及工作措施

第十一条 公司应建立结构完整、层级清晰、权责明确和运营高效的ESG 管理体系,明确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为公司ESG 工作开 展提供组织保障。

公司的ESG 管理体系为:

(一)董事会为ESG 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

(二)董事会ESG 委员会为ESG 工作的研究和指导机构;

构;

(三)董事会ESG 委员会下设ESG 工作小组,为ESG 各项工作的执行机

(四)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为ESG 工作执行单位。

第十二条 董事会负责决定公司ESG 发展方向和目标,审议和批准公司 ESG 相关管理制度,审议公司ESG 报告和ESG 重大事项等。

第十三条 董事会ESG 委员会负责公司ESG 工作的组织执行与推动落实, 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对公司ESG愿景、ESG发展战略规划、ESG治理架构、ESG管理制度 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跟踪ESG发展形势、外部政策、利益相关方诉求,结合公司实际, 研究符合公司发展的ESG实质性议题并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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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注监管部门与第三方评级等外部机构对公司ESG管理和实践的意 见、反馈、报告,适时进行回应;

(四)审阅公司年度《ESG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和批准,保证各利 益相关方获取及时、透明的ESG相关信息;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四条 ESG 工作小组主要负责:

(一)拟定ESG管理相关制度,完善ESG工作管理体系,建立完善ESG相关 专项管理手册;

(二)梳理公司利益相关方,配合建立与利益相关方的日常沟通渠道,完善 沟通机制,组织ESG重大议题判定;

(三)收集汇总ESG年度报告相关信息,组织报告编制;

(四)统筹协调公司ESG信息披露工作;

(五)统筹利益相关方ESG需求回应;

(六)跟踪掌握外部最新的ESG政策要求与趋势,研判与公司密切相关的 ESG议题,并提出建议;

(七)组织公司ESG宣贯、培训活动;

(八)董事会ESG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与ESG相关的工作。

第十五条 证券投资部为ESG 工作牵头部门,协助ESG 工作小组开展相关 工作,并指导ESG 专项工作组做好执行和落实。

第十六条 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主要负责开展以下工作:

(一)根据部门职责,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工作,回应其ESG需求;

(二)配合ESG信息收集工作,提交相关信息;

(三)配合参与公司ESG宣贯、培训等活动;

(四)其他与ESG相关的工作职责。

第十七条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可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顾问或专业机构, 为推进ESG 工作提供专业化建议。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对履行ESG 职责的情况提出意见 和建议。公司证券投资部应汇总相关意见,提请董事会ESG 委员会研究讨论。

第十九条 公司将履行ESG 职责纳入经营管理决策体系,涉及重大项目投 资决策事项的,社会效益评估应作为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决策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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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鼓励投资人员在进行财务预测及估值时,将ESG 因素与其他重要因素进行 整合,综合考虑调整各类变量,进行投资决策。

第二十条 公司建立ESG 信息汇报机制,规范ESG 信息的收集、分析、统 计、内部汇报及风险监测,确保公司能够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ESG 相关信 息,为公司决策提供支持。

第二十一条公司建立利益相关方沟通机制,确保与利益相关方保持信息畅 通。必要时,可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的反馈意 见和建议,以便持续改进工作成效。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时,应根据有关规范和 指引要求,把ESG 相关职责纳入评价范围,识别并评估ESG 职责相关风险,对 涉及内控缺陷事项提出改进意见。相关部门和子公司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 度落实缺陷整改工作。

第四章ESG 信息披露

第二十三条公司ESG 信息包括公司年度ESG 报告、公司年报和半年报中有 关ESG内容、对相关评级机构的回应、对投资者ESG问题的回复、公司官网中 ESG 相关信息等。公司应根据ESG 信息类别,通过相应渠道及时进行披露。其 中,ESG 报告应按年度定期进行披露,其他ESG 信息包括ESG 政策和ESG 新 闻等根据具体情况及法律法规等要求及时披露。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根据外部环境和实际业务的变化,及时调整ESG 报告覆 盖的具体内容和范围。

第二十五条公司应主动积极接受政府、监管机构、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及 其他第三方机构监督,关注社会公众及各界媒体对公司ESG 表现的评论。

第五章监督执行

第二十六条证券投资部通过协调有关部门采取专项检查和重点检查等方式, 加强对ESG 管理工作的监督与追责。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追究相关工作责任人的责任:

(一)发生ESG争议事件,造成公司评级被下调的;

(二)未提供ESG信息或者披露的ESG信息不真实、不准确,造成公司评级 被下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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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 本公司章程有冲突时,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 本公司章程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2026 年7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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