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欢乐家: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2026 年7 月1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 年7 月13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兴先生主持,会议 应参加董事9 人,实际参加董事9 人,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控股子公司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基于公司发 展战略及实际经营情况,为有效运用公司椰子类原料初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椰子壳 等生产余料,提升资源利用率,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欢乐家投资有限公司拟与 公司控股股东广东豪兴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兼副总裁程松先生、公司副总裁 杨榕华先生、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翁苏闽先生、外部投资人李笑冬先生共同投 资设立合资公司,主要开展生产椰壳预碳化料、椰壳基硬碳负极材料项目。该合 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 万元,其中深圳市欢乐家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出 资人民币3,060 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1%;广东豪兴投资有限公司以货 币出资人民币1,440 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24%;程松先生以货币出资人 民币480 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8%;杨榕华先生以货币出资人民币360 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6%;翁苏闽先生以货币出资人民币360 万元,占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6%;李笑冬先生以货币出资人民币300 万元,占合资公司 注册资本的5%。该合资公司设立后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在公司 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 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关联董事李兴、李子豪、程松、 LIN HOWARD ZHIHAO(林志豪)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