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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泰汽车:关于与债权人达成债务和解的公告

导读:众泰汽车:关于与债权人达成债务和解的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债权人达成债务和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17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 2026 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债权人达成债务和解的议案》,就公司 下属子公司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泰新能源”)及其长沙分公司、湖南江 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星沙制造厂(以下简称“江南星沙制造厂”)与湘潭安道拓汽车部件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安道拓”,原名“湘潭延锋安道拓汽车部件系统有限公司”)买卖合 同纠纷议一案,基于案件实际情况及进展审慎判断,公司拟与湘潭安道拓达成和解,并签 订《债务和解协议》。

本次债务和解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和解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债权人):湘潭安道拓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乙方一(债务人1):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乙方二(债务人2):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乙方三(债务人3):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星沙制造厂

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合称“乙方”,甲方、乙方合称“双方”,单称“各方”或 “一方”。

鉴于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浙0784 破20 号之六号《民事裁定书》及 其附件《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甲方关于此案的债 权在担保财产评估价值范围11,762,080.13 元内全额留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留债本息偿还事宜达成一致,并作出如下协议约定:

(一)甲方收到乙方一支付的600 万元款项后,视为乙方已全额清偿2021 年12 月29

日《留债清偿告知书》所涉留债全部本息,甲方免除乙方剩余债务偿还义务,甲乙双方之 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终结。

(二)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一支付的600 万元款项后7 个工作日内,在乙方充分配合的 情况下办理解除对本协议所涉江南星沙制造厂土地、厂房的抵押手续。

(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一支付的600万元款项后配合乙方向长沙县人民法院申请解 除在(2019)湘0121 执3166 号案件中冻结乙方二的现金2,142,450.59 元。

(四)如乙方一未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约定足额支付600 万元款项,则本协议项下债务 减免安排自动失效。乙方一、乙方二和乙方三应按照重整计划和《留债清偿告知书》确定 的原留债金额本金11,762,080.13 元及其利息向甲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留债项下的尚 未到期的全部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应立即到期,且自其加速到期日起以欠付本金为 基数按照1.5 倍LPR 利率计算逾期利息。甲方有权采取一切法律措施追偿(包括但不限 于对江南星沙制造厂土地、厂房行使抵押权),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实现债权而发生的 全部费用。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说明

1、本次债务和解的达成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化解历史遗留债务,恢复公司信用体系, 同时避免公司资产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债务和解协议》中涉及的相关债务已经在以前年 度全额计提,本次和解预计将对公司本期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及时进 行会计处理。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债务和解协议》;

2、第九届董事会2026 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07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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