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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芝麻: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导读:黑芝麻: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时任董事长韦清 文先生(任职时间:2004 年10 月―2024 年8 月)于2026 年4 月24 日分别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 监立案字0272026006 号、证监立案字0272026005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 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韦清文予以立案;2026 年5 月29 日, 公司及韦清文等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 知书》(桂处罚字〔2026〕1 号)。有关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6 年4 月25 日披 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于2026 年5 月30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37)。

2026 年7 月17 日,公司及韦清文等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 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1 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当事人: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芝麻),住所:广西容 县XXXX。

韦清文,男,1960 年12 月生,黑芝麻时任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住址:广 东省珠海市XXXX。

李维昌,男,1965 年11 月生,黑芝麻时任副董事长、副总裁、财务总监, 住址:南宁市XXXX。

李文全,男,1970 年2 月生,黑芝麻时任董事、总裁,住址:南宁市XXXX。

周淼怀,男,1972 年9 月生,黑芝麻时任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现任 董事、副董事长、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住址:南宁市XXXX。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 黑芝麻、韦清文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 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 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

2023 年,黑芝麻的子公司广西南方食养工厂有限公司(2023 年12 月更名为 南方黑芝麻(广西)健康粮仓工厂有限公司)通过预付第三方公司账款等方式转 出资金,部分款项最终被黑芝麻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 生18,592.64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1%,黑芝麻未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二、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023 年,黑芝麻累计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8,592.64 万元,占当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7.38%。2023 年末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12,844.81 万元,占 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0%。黑芝麻未在2023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事项,构成 重大遗漏。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关联方已归还前述全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 本金。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书面说明、银行流水、记账凭证、相关人员询 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黑芝麻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 八条第一款、第八十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 十七条第一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黑芝麻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 二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依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应当保证发行人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黑芝麻时任董事长韦清文,明知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未组织黑芝 麻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并在黑芝麻2023 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系黑芝麻上述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黑芝麻时任副董事长、副总裁、财务总监李维昌,知悉并参与部分关联方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并在黑芝麻2023 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系黑芝麻上述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黑芝麻时任董事、总裁李文全,未采取有效措施管控黑芝麻资金,对财务异 常等情况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跟踪核实,并在黑芝麻2023 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 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系黑芝麻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 大遗漏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黑芝麻时任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周淼怀,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 露事务,未采取有效措施跟踪核实其主管范围内的资金使用情况,并在黑芝麻 2023 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系黑 芝麻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此外,黑芝麻时任实际控制人韦清文,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组织、指使黑 芝麻与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黑芝麻信息披露违法的行为,构成《证 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述“组织、指使”的情形。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我局决定:

对黑芝麻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 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款;

一、对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 万元罚

二、对韦清文给予警告,并处以170 万元罚款,其中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120 万元,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50 万元;

三、对李维昌给予警告,并处以30 万元罚款。

对黑芝麻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 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一、对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20 万元 罚款;

二、对韦清文给予警告,并处以330 万元罚款,其中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240 万元,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90 万元;

三、对李维昌给予警告,并处以60 万元罚款;

四、对李文全给予警告,并处以50 万元罚款;

五、对周淼怀给予警告,并处以50 万元罚款。

综合以上两项:

一、对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80 万元 罚款;

二、对韦清文给予警告,并处以500 万元罚款,其中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360 万元,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40 万元;

三、对李维昌给予警告,并处以90 万元罚款;

四、对李文全给予警告,并处以50 万元罚款;

五、对周淼怀给予警告,并处以50 万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 日内,将罚款直接汇交国库;同 时,须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我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 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 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 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 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 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情况,本次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韦清文被立案 调查,系因在以前年度公司资金被其时的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不涉及其他事项。 公司判断相关事项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第九 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亦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本事项所涉被占用的资金已全部归还公司,公司董事会就本事项向广大投 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及相关人员深刻吸取教训,恪守合规底线,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在控股股东广西康养集团有限公司的统筹引领和全方位赋

能下,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2026 年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相关 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和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不断提升规范运作能力和水平。

3.本次行政处罚事项仅涉及公司以前年度的阶段性合规问题,对公司当前的 业务开展、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等均无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 动正常有序,经营业务稳健开展,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 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登载的 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特此公告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7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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