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新特电气: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给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按照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归属股份数量为1,684,800股,已于2026年
月
日上市。本次归属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71,441,055元变更为人民币373,125,855元,公司股份总数由371,441,055股变更为373,125,855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修改前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1,441,055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3,125,855元 |
| 第二十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371,441,055股 | 第二十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373,125,855股 |
除上述修改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全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2026年7月)。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后方可执行,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