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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花智控:关于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公告

导读:三花智控:关于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17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 年股票增值权 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议案》。由于公司实施 了2025 年半年度A 股权益分派和2025 年度A 股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 司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根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 会的相关授权,调整2024 年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并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24 年4 月1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 年股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4 年4 月19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 (《关于核实<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

了核查,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4 年4 月19 日至2024 年4 月29 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 年4 月30 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2024 年 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4、2024 年5 月6 日,公司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 年股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4 年5 月7 日,公司公告了《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以下简称“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 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6、2024 年5 月1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查。

7、2024 年6 月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 年7 月1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 议案》《关于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及《关于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同 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同意意见。

10、2026 年7 月1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增值 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同意意见。

二、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等相关规定,8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取消激励资格,公司同意注销其所持有的全部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8.75 万股;1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为 D,不满足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公司同意注销其所持有的部分已获授但尚 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0.45 万股。综上,公司同意对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合计9.20 万股股票增值权进行注销。

三、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

1、调整原因

2026 年1 月15 日,公司实施了2025 年半年度A 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3,731,477,535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8,351,021 股后可参与分配的A 股 股数3,723,126,51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1.20 元人民币现金。基于公 司A 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446,775,181.68 元,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含税)为 0.1197314 元。

2026 年7 月15 日,公司实施了2025 年度A 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A 股 总股本3,731,477,535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8,351,021 股后可参与分配的A 股股数 3,723,126,51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2.80 元人民币现金。基于公司A 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042,475,423.92 元,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含税)为 0.2793733 元。

根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派 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增值权所涉及的标的股票行 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行权价格的调整情况

根据《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公司发生派息,行权价格 的调整方法为: (P=P_{0}-V) 。其中: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 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1。

调整后的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 (P=[11.40-0.1197314]-0.2793733 ≈11.00 元/股)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对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的调整是基于公司权益分派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管理办法》《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以及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进行的,调整 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 行调整。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进行了考核,并对激励对象的离职及考核达标等情况进行核查, 认为: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存在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 部分或全部合计9.20 万股股票增值权需予以注销,其中1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业 绩考核结果为D,不满足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8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取消激 励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4 年股票 增值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事项依据充分、程序合 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按照 相关规定办理本次注销事宜。

五、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结论意见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及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 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2、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

3、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股票 增值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7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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