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新叶股份:关于完成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暨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暨调整董事 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补选独立董事完成情况
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 月30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 意提名刘玉珍女士、王伟清女士、吴陶钧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
公司于2026 年7 月17 日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本次股东会审议表决,上述三位候 选人正式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玉珍女士、王伟清女士、吴陶钧先生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已于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意见,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任职的相关监管规定。
公司原独立董事王雁女士、詹桂宝先生、鲁文华先生(以下合称“离任独立 董事”)在本次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离任后不再在公司及 公司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离任独立董事已严格按照公司离 职管理制度规定,全部完成各项工作交接事宜。本次独立董事离任及人员更替,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董事会规范运作及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产生不利影响。
离任独立董事均未持有公司股份,无任何公开承诺事项,亦不存在公开承诺未履 行或未履行完毕的情形。公司及董事会对离任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 尽职守,为公司规范治理与健康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次独立董事补选工作完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共计7 名,其中独立 董事3 名、职工代表董事1 名,成员结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同时,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人员配置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董事人员发生变动,为补齐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空缺、保 障各专门委员会规范高效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科学决策中的 专业作用,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 年7 月1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对董事会下设各 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具体组 成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胡瀚阳先生、许研先生、吴陶钧先生组成,其中胡 瀚阳先生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刘玉珍女士、吴陶钧先生、胡瀚阳先生组成,其中 刘玉珍女士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王伟清女士、吴陶钧先生、许研先生组成,其中王 伟清女士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王伟清女士、吴陶钧先生、胡瀚阳先生组成, 其中王伟清女士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本次调整后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叶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