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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鹏:山东华鹏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ST华鹏:山东华鹏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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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3021证券简称:

*ST华鹏公告编号:

2026-044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不适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1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石岛龙云路479号七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8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89,388,42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9.193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东广主持会议。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01选举刘东广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97,095,33951.2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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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选举介保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92,233,01948.7004
1.03选举张彬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92,191,92848.6787
1.04选举王自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408,642,803215.7696
1.05选举门秋辰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92,038,13948.5975
1.06选举陈剑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92,319,92248.7463

2、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2.01选举邹振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20,883,63263.8284
2.02选举王先鹿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21,875,52964.3521
2.03选举孙瑞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10,350,49958.2667
2.04选举田耀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00,5080.0530
2.05选举王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58,613,05083.7501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不含董事、高管)的表决情况

1、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01选举刘东广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9,242,28332.7203
1.02选举介保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4,379,96324.4522
1.03选举张彬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4,338,87224.3823
1.04选举王自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4,427,26724.5327
1.05选举门秋辰女士为公司第14,185,08324.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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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陈剑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4,466,86624.6000

2.00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2.01选举邹振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0,883,63218.5069
2.02选举王先鹿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1,875,52920.1936
2.03选举孙瑞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96,791,331164.5878
2.04选举田耀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00,5080.1709
2.05选举王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431,8100.7342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1.00和议案2.00项均为普通决议,其中议案1.00中的1.01和

1.04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议案2.00中的2.01、2.02和2.05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1.00和议案2.00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本次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中董事刘东广先生和王自会先生当选,其余四名董事候选人得票数由于未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均未当选,后续公司会另行召开股东会补选四名非独立董事。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孔俊杰、燕超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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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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