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欧晶科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81号)核准,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35.640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7,677,769.5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07,306,969.5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0,370,8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27日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11245-18号)审验确认。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8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700,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7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259,688.6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2,740,311.33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1月30日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28118-9号)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
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夏欧晶科技有限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 项目名称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专户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账户状态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羊桥东路支行 | 0602005029200190852 | 研发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本次注销 |
|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 155676416843 | 高品质石英制品项目 | 已注销 | |
|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金桥支行 | 59050078801300001308 | 循环利用工业硅项目 | 已注销 | |
| 呼和浩特市欧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金桥支行 | 59050078801500001307 | 已注销 | ||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 50120188000564108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存续 |
| 宁夏欧晶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 50120188000564451 | 宁夏石英坩埚一期项目 | 本次注销 | |
| 宁夏欧晶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 50120188000564533 | 宁夏石英坩埚二期项目 | 存续 | |
|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 50120188000589170 | 半导体石英坩埚建设项目 | 存续 |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宁夏石英坩埚一期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4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为便于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凭证。
特此公告。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