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帝奥微: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81证券简称:帝奥微公告编号:2026-025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模拟芯片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上海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和“上海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6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4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305万股,发行价格为41.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2,792.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1,232.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560.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17日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H1024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数据如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和实施地点、增加实施主体、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上海市北蔡产业社区的教育科研设计用地作为上海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时募投项目名称由“南通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上海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并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帝奥微(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奥微(上海)”)作为募投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调整上海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将募投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2025年延长至2027年。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延期原因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在结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环境、新型显示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实际投资进度和建设情况等背景下,经过综合分析与审慎评估,公司决定在项目实施主体、募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投入进度 |
| 1 | 模拟芯片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 53,558.53 | 53,558.53 | 44,053.47 | 82.25% |
| 2 | 上海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 44,968.41 | 44,968.41 | 30,848.67 | 68.60% |
| 3 | 上海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 35,876.93 | 35,876.93 | 10,569.27 | 29.46%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5,596.12 | 15,596.12 | 15,639.54 | 100.28% |
| 总计 | 150,000.00 | 150,000.00 | 101,110.94 | - | |
集资金投资用途及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模拟芯片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上海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和“上海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8年12月。
单位:万元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稳步推进“模拟芯片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上海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和“上海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但受半导体行业周期波动影响,下游终端需求释放节奏不及预期,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固定资产闲置,公司秉持审慎投资原则统筹调配人力与资金资源,分阶段推进项目建设,整体实施进度较原计划存在滞后。公司基于当下所处的市场环境和技术发展趋势,对项目实施节奏进行了适当调整,致使相应的建设进度周期较原计划有所延长。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充分考虑募投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情况,经审慎的研究论证,公司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8年12月。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
| 本次调整前 | 本次调整后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项目投资总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1 | 模拟芯片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 53,558.53 | 2026年8月 | 53,558.53 | 2028年12月 |
| 2 | 上海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 44,968.41 | 2026年8月 | 44,968.41 | 2028年12月 |
| 3 | 上海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 35,876.93 | 2027年12月 | 35,876.93 | 2028年12月 |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及市场环境变化、技术发展趋势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模拟芯片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上海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和“上海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延期至2028年12月。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决策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