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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导读:文科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75证券简称:文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0债券代码:128127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该等担保全部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2.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公司,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

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审议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东建晟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建晟”)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控股子(孙)公司(含新设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4亿元,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公司控股期间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二)本次担保基本情况为进一步提升企业下一阶段主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盘活存量资产,优化长短期负债结构,近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东建晟分别会同广东建晟下属公司云梦县晟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云梦县晟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不超过1,570万元,融资租赁期限不超过12年。公司及广东建晟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广东建晟控股的光伏电站项目公司以目标项目的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

同时,由于日常经营周转需要,广东建晟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最高融资金额为人民币8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为前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了《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

在前述经审议的4亿元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提供的担保余额(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下同)为18,605.26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975.26万元,已使用担保额度为25,343.74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14,656.26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序号被担保方成立日期注册地点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万元)主营业务与公司关系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广东建晟绿色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03月27日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社区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1号楼29楼05单元李庆基10000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等控股子公司
2云梦县晟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12月29日湖北省孝感市云梦县经济开发区县河路31号(云梦新宏基工贸有限公司办公楼2楼1)赵海龙200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等控股子公司

(二)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广东建晟绿色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2025年1-12月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8,600.117,715.613,577.13-1,440.49-1,440.49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73,984.5011,950.041,531.9923.8618.07
云梦县晟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2025年1-12月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7068.57354.28484.11133.83133.83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7363.45368.97115.97-8.3-8.3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融资租赁合同

1.债权人: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人: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广东建晟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金额:融资租赁本金余额人民币1,570万元

5.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全部租金、违约金、经济损失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以及甲方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费用。

6.担保期限:保证担保的期间至本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二)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

1.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保证人: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金额:800万元

5.保证范围:本保证人在本保证书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贵行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贵行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

费等)。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本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6.担保期限:本保证书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在保证期间内,贵行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提供担保的合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3,975.26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融资租赁合同

(二)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8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