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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路智控: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导读:北路智控: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

301195证券简称:北路智控公告编号:

2026-36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

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与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第六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6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人员的组成情况

(一)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于胜利先生(董事长)、金勇先生、王云兰女士、罗开成先生、赵家骅先生、祝青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田卫东先生、马轶群先生(会计专业人士)、王鹤先生。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为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应当退任的除外)。董事简历详见公司2026年6月27日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26)。

以上人员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且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占公司董事总人数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2026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委员
审计委员会马轶群田卫东、王云兰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于胜利金勇、田卫东
提名委员会田卫东于胜利、王鹤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鹤马轶群、于胜利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于胜利先生为总经理,全面主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同意聘任金勇先生为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负责研发中心、创新业务孵化及投资等相关业务管理;同意聘任赵家骅先生为副总经理--负责煤矿营销相关业务管理;同意聘任祝青先生为副总经理--负责非煤相关业务管理;同意聘任薛红杰先生为副总经理--负责生产与交付相关业务管理;同意聘

任陈燕女士为财务部负责人;同意聘任赵奎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蒋婷婷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前述人员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秘书赵奎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未兼任本公司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具备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证券事务代表蒋婷婷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且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及专业知识,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于胜利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同时担任董事长及总经理职务,系基于公司现阶段发展需求、业务拓展需要及长远战略规划的综合考量。该安排有利于提升经营决策效率,确保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连贯性与稳定性,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已通过《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清晰界定了董事会与总经理的职权边界,建立健全了权责明确、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决策与执行机制。

三、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滨江经济开发区宝象路50号

电话:025-86127716

传真:025-86127716

邮箱:ir@njbestway.com

四、公司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后,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王永强先生和独立董事丁恩杰先生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董事职务。王永强先生和丁恩杰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对王永强先生和丁恩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的规范运作与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7月17日

附件:

1、于胜利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8年8月至1992年8月,任铁道部第三工程局工程师;1995年5月至2000年12月,任北京华源京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师;2004年7月至2007年7月,任郑州市慧众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8月至2016年6月,任南京北路自动化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6年6月至2020年7月,任南京北路自动化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9年9月至今,任南京路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10月至今,任南京路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于胜利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821,200股,与股东金勇先生、王云兰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金勇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硕士学位。1993年9月至2001年12月,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六研究所研发工程师;2002年1月至2006年8月,任UT斯达康通讯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06年8月至2007年7月,任南京北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8月至2020年7月,任南京北路自动化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研发总监;2019年9月至今,任南京路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7月至2020年11月,任公司董事、研发总监;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研发总监。

金勇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479,500股,与股东于胜利先生、王云兰

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赵家骅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年8月至2004年12月,任河南航天金穗电子有限公司培训讲师;2005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郑州市慧众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2011年1月至2020年7月,历任南京北路自动化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部经理、销售总监;2020年7月至2022年8月,任公司销售总监;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销售总监、副总经理;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5年3月至今,任北路智控(鄂尔多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赵家骅先生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祝青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11月至2010年1月,任郑州市慧众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2010年3月至2013年1月,任南京北路自动化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路有限”,公司前身)技术部副经理、技术服务部经理;2013年2月至2015年1月,任北路有限工程服务部经理;2015年2月至2018年1月,任北路有限技术支持部经理;2018年2月至2020年7月,任北路有限技术总监;2020年7月至2022年8月,

任公司技术总监;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祝青先生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5、薛红杰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0年9月至2003年6月,任郑州宏远通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督导;2003年7月至2004年7月,任郑州市慧众科工贸有限公司工程督导;2004年8月至2007年7月,任郑州市慧众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工程督导;2007年8月至2010年12月,任南京北路自动化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经理;2011年1月至2020年7月,任南京北路自动化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总监;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生产总监;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薛红杰先生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6、陈燕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融硕士学历。2004年6月至2007年8月,任南京北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会计;2007年8月至2020年7月,历任南京北路自动化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部门经理、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兼人力资源部部门经理和财务总监;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财

务负责人。陈燕女士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7、赵奎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1月至2012年2月,任南京依维柯汽车有限公司法务主管;2012年3月至2016年8月,任北京德恒(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2016年8月至2019年7月,任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2019年8月至2023年3月,任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机构部经理;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赵奎先生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及专业知识,未兼任公司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8、蒋婷婷女士,199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2020年3月至2020年9月,担任江苏钛科圈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财务助理;2020年10

月至2024年1月,先后担任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审计员、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总部财务部资金管理岗;2024年2月至2025年10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25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蒋婷婷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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